10年租客賴著不走! 網祭對策:斷水斷電漲房租

▲▼   租屋          。(圖/記者林裕豐攝)

▲為了讓房東和租客雙方都有保障,租屋前務必簽好住宅租賃契約 。(圖/資料照)

網搜小組/林懿捷報導

對於許多租屋族而言,最怕遇到惡房東,而對於房東而言,同樣害怕遇到「租屋蟑螂」,近日便有網友分享,朋友想要處理房子,但住了10多年的房客,卻堅持不搬甚至還嗆聲來告,連房仲也表示沒轍,「趕不走也不能幫忙賣」,釣出許多網友提出對策,「收回自住叫他滾」、「斷他水電啦」,更有多人支持漲租金,「漲到讓他住不下去。」

該網友在批踢踢「home-sale板」發文求助,表示朋友的長輩當初可憐一名房客,沒有租約就讓該房客住了10多年,但最近想要處理房子,對方不肯離開,就連房仲也說趕不走不能幫忙賣,請教各位網友是否有類似的經驗或是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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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曝光後,在房產雲粉絲團也引起熱議,釣出不少專業網友給出對策,其中有人提到,根據《土地法》100條,有6種狀況房東可以收回房子:第一條即為「出租人收回自住或重新建築時。」因此通知房客,說要收回要自住就可以了。有人表示,面對無賴要用對方法,「直接漲房租,漲到讓他受不了就會搬走了」,且當房客欠租達2個月時,房東就可以主張終止租約,還有人提出斷水斷電,跟無賴房客拚了。

面對如此棘手的情況,網友紛紛提出見解,建議屋主找專業律師諮詢、換一個仲介。有人直言:「賴皮就是會欺負老實的屋主」,還有人感嘆,過度保護租客變合法侵占,政府應該修法。沒有任何租賃契約存在,很難拿房客有辦法,奉勸各位房東,房客要慎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