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戒指忘在民宿!經理幫找回卻討紅包「大家發財」 她當場傻眼了

▲▼。(圖/翻攝自Facebook/爆料公社公開版)

▲原PO和民宿對話。(圖/翻攝自Facebook/爆料公社公開版)

記者朱祖儀/綜合報導

到外面住宿難免會遺忘物品,這時該怎麼辦?一名女網友表示,過年到宜蘭旅遊,不小心把金戒指留在民宿裡,於是打電話請店家幫忙尋找。沒想到經理的態度卻相當奇怪,先是答應幫忙寄回,但隨後又要他們自己回去拿,現在還要求報酬,讓她相當傻眼,覺得被討錢的感覺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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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在臉書「爆料公社公開版」發文表示,過年期間到宜蘭遊玩,1月23日晚上入住一間6500元的民宿,並在隔日退房,結果25日發現不小心把金戒指遺落在民宿裡,隨即打電話通知民宿經理。對方一開始沒有找到,經過一段時間才終於幫忙尋獲,但由於他們當下已經到最後的行程,也上了高架橋,沒辦法回民宿拿戒指,經理得知後就答應幫忙郵寄到他們的住處。

不過民宿經理2天後表示,擔心郵寄會弄丟,於是希望他們自己回去領取,原PO也答應了,且打算在2月4日出發民宿。不料經理2日突傳了一張截圖,看到有人撿到一張戶頭有800萬存款的金融卡,就向失主索討10%報酬,表示「朋友有提到這個事,麻煩您請失主隨意包個紅包,大家發財」。

▲▼原PO和民宿對話。(圖/翻攝自Facebook/爆料公社公開版)

▲原PO和民宿對話。(圖/翻攝自Facebook/爆料公社公開版)

原PO看到對話紀錄當場傻眼,於是再次打電話詢問民宿,剛好又是經理接的,但對方說詞反覆,「一下說算錯房價自己貼錢,然後又說她只是給人請的,為啥要貼錢郵寄,接著又說索討是民宿老闆教的?老闆要她直接要?......這我再次訝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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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表示,雖然是他們自己不小心遺落物品,但是家人主動發現,也有將物品擺放的位置報給民宿,並沒有太麻煩對方,且本來就打算要包666元紅包和準備禮盒答謝,沒想到現在直接被要錢,讓她感覺很差,「再者我是遺忘物不是遺失物,我無法認同這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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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曝光後,網友紛紛表示「應該是想錢想瘋了」、「真的感覺很差勁,雖然應得報酬,更覺得社會已大大沒了人情味」、「飯店不是都有收服務費了,這不算路人撿到遺失物吧?」「吃相真難看」、「照這邏輯我撿到一副鑰匙是一億元的房子的,那我可以要求一千萬的報酬?」「這個有誇張,一般飯店業者會主動幫你寄回去,運費你付」、「完蛋了,自毀前程,還好意思跟客人要,傻眼耶」。

也有人貼出《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第20條,指出觀光旅館業應將旅客寄存之金錢、有價證券、珠寶或其他貴重物品妥為保管,並應旅客之要求掣給收據,如有毀損、喪失,依法負賠償責任,「我覺得這可以告喔!完全不合理,這應該是他們的職責才對」、「你們這叫遺忘物,並不符合遺失物報酬之法律」、「不歸還就告業者啊,順便檢舉民宿喔!蕭貪過頭了」、「業務侵占~一塊錢都不用給」。

《ETtoday新聞雲》記者實際致電詢問,民宿回應「這個我們到警察局再說」,強調他們雖然是幫忙管理,但沒有尋獲物品的義務,覺得熱心反被對方利用,以後不會再幫忙尋找物品,且當時來回走了好幾趟幫忙找東西,「但那位小姐運費沒有要出就算了,還這樣搞,我們就走法律途徑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