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0萬新婚房「娘家豪給1000萬」!婆婆1要求傻眼了

▲▼ 千鈔,鈔票,存款(圖/記者劉維榛攝)

▲娘家金源1000萬買房,婆婆要求房子要改成共同持有。(示意圖/記者劉維榛攝)

網搜小組/劉維榛報導

夫妻買房如何掛名,牽扯到長輩就更難解了!一名人妻抱怨,新婚房1400萬當中,有1000萬是娘家出資的,而婆家也有給200萬,如今婆婆擔心兒子未來離婚的話會淨身出戶,因此要求房子改成共同持有。對此,原PO傷心直呼「覺得有點難過,好像被當成外人防著!」文章引發網友們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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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網友在Dcard表示,最近與老公買下一間1400萬的新房,其中娘家幫忙出1000萬元,婆家則是出200萬元。原PO也補充說明,婚前她名下本來就有一間1250萬的房子,為了新婚房才賣掉,因此新家是掛原PO名下,至於老公年薪200萬,而原PO為65萬元。

不料,最近婆婆打來告知,希望房子改為夫妻共同持有,因為怕之後一旦離婚,兒子會拿不到錢。一席話讓原PO內心很不是滋味,畢竟婚後,多是靠娘家給的金援,婆家相對比較少,關於共同持有這件事,原來婆婆也一直向老公提起,只是原PO近日才知道,「覺得有點難過,好像被當成外人防著!」

對此,原PO也說道,新家是婚前買的預售屋,直到婚後才交屋的,「想知道大家的房子都是怎麼分配的呢?離婚後...不是婚後財產基本上都對分嗎?」

底下網友熱議,「叫他們匯800萬到妳戶頭,再來談共同持有」、「老公是怎麼想的?純粹是婆婆的意見就不用理她吧」、「婆家的錢還她,夫妻改財產分開」、「誰付頭期款的,就是誰的名字,哪有一定要給先生共同登記?既得利益者的人一律要小心,女人最重要的是要保障自己,況且是娘家幫忙的乾妳婆婆啥事」、「跟婆婆說這棟你已經掛名了,下一棟再買老公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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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十一法律地政士聯合事務所負責人李冠穎曾建議,夫妻購屋最理想的方式,還是誰出錢登記誰的名字,若共同出資則可另立合約寫明比例,日後若感情生變可依比例處分房產,而夫妻未來若有換屋打算,也不會一次用掉雙方的首購資格、以及土增稅自用住宅用地的優惠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