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狂漏水!半夜巨響「主臥下豪雨」 51歲夫踩積水慘摔腦震盪

▲▼梅雨,下雨,漏水,天花板,窗框,浴室,住商不動產,信義房屋。(圖/記者陳建宇攝)

▲魏婦住家天花板頻繁漏水,丈夫還因此踩到積水慘摔。(示意圖/記者陳建宇攝)

記者莊智勝/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魏姓婦人控訴,樓上鄰居開設建築師事務所,多年前重新裝潢衛浴、廚房後,她家頻繁發生天花板滲水狀況,導致大量家具泡水損壞,家中還必須擺放水盆盛水,51歲的丈夫更因主臥地板積水而不慎滑倒,造成腦震盪、背部鈍傷,近2月未癒。魏婦頻頻致電,請求樓上鄰居修復防水層、以及破裂管線,但對方態度惡劣,拒不配合,無奈之下只好提告。新竹地院法官審酌後,判決鄰居須賠償魏婦97萬7164元、魏婦丈夫10萬元、小姑5萬元、婆婆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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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魏婦為該棟建物6樓所有權人,與丈夫楊男、小姑楊女、及婆婆劉婦等人住在一起;而樓上7樓則是楊姓鄰居開設的「建築師事務所」。魏婦控訴,鄰居多年前曾重新裝修衛浴、廚房,但卻未施作防水,導致此後她家陸續發生天花板滲水狀況,且情況越發嚴重。

魏婦指出,106年10月間,樓上鄰居廚房排水管堵塞,造成廚房大量積水,因地面未施作防水層,洗衣機、洗碗污水大量往6樓滲漏,導致她家書房、餐廳、廚房區域物品全損壞;數日後樓上鄰居嘗試通管,打破2個大洞,導致樓上使用浴室時,幾乎浴缸一半水量都會往下流,最後魏婦只好自請水電,由下往上修復大排水管,方才不再大量漏水。

106年12月間,魏婦家中天花板再度流洩大量污水,其中混合廚房油污及洗衣機髒水,請來水電檢查後,研判是7樓水管破裂、又未施作防水,才導致6樓漏水,天花板裝潢、書櫃、床組、床墊、桌椅、寢具、書籍、照片皆因泡水損壞。魏婦不得已,只能僱工在天花板暫搭輕鋼架替代,以免損害擴大,迄今屋內仍持續滲水發霉,難以居住。

魏婦表示,家中餐廳、廚房、起居室天花板大量漏水,天花板、實木地板、寢具、實木櫥櫃、數件畫作皆泡水毀損,請樓上鄰居處理後,對方仍不加聞問,每天面對家中積水苦不堪言;同年12月下旬深夜,魏婦家中主臥天花板突然發出巨響,發現天花板大量洩水有如豪雨,家人連夜搶救物品,各處皆須以鍋碗瓢盆盛接;107年1月,丈夫於家中行走時,雖已注意避開盛接漏水的水盆,但未注意主臥地板又有新的積水形成,不慎滑倒無法起身,經醫師診斷有「頭部鈍傷並腦震盪、頭暈、背部鈍傷」,傷近2月未癒。魏婦事發後再度致電懇求樓上鄰居修繕破裂管線,但對方態度惡劣、拒絕配合,不得已只好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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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鄰居則駁斥,家中如果有給水管破裂,勢必反映在用水資料上,但家中水費帳單並無異常;再者,家裡有也針對浴廁進行試水,結果並無滲漏,防水功能正常。鄰居主張,魏婦家中漏水另有原因,並非7樓造成,6樓漏水應該要去查6樓管道間;鄰居還指出,6樓住家漏水係公共管道破裂所致,最大原因也是魏婦自己造成,因魏婦把6樓4戶房間大幅改裝成1戶才會形成上開問題。

新竹地院法官審酌後,委請台灣營建防水技術協進會鑑定,確認6樓房屋滲漏水與公共排水管破裂關聯不大,況且在7樓將家中熱水管改成明管後,6樓即無持續漏水情形,顯見魏婦家中漏水與7樓有關;再者,法院委託台灣營建防水技術協進會前往7樓鑑定時,鄰居竟拒不到庭,拒絕提供7樓建物供鑑定。法官因此判處魏婦求償有理由,鄰居應賠償魏婦97萬7164元、魏婦丈夫10萬元、小姑5萬元、婆婆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