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樓露臺戶想「搭建玻璃屋」 他憂紛爭多…過來人狂勸退

▲房,大樓,西曬(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原PO一家近期正在尋找有露臺的建案。(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陳怡靜/綜合報導

許多人買房會挑選有陽台或露臺的物件,可以靈活運用室外空間。一名網友表示,近期家人在看有大露臺的大樓建案,不過實際上網查詢後發現,要先留意契約上是否有允許可以搭建,也蠻容易產生紛爭,「有什麼其他需要特別注意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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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在Dcard購屋板指出,近期家人正在尋找有大露臺的大樓物件,希望可以在室外規劃玻璃木屋,再擺上一些植栽點綴。他便著手搜尋相關規定,得出除了要注意建商契約上有無載明能否搭建之外,露臺可能是整個社區共有,屬於「約定專用部分」,住戶只有使用權;露臺上方沒有遮蓋物,需管委會同意才可。於是他好奇發問,「有什麼其他需要特別注意的嗎?」

貼文一出,許多網友直言,根本沒有想像中美好,「小心樓上時不時送您小物」、「撿不完的垃圾,怕小飛人」、「台灣根本沒辦法搭東西,只要有鄰居想檢舉你都會麻煩死,要就是去好市多買個戶外用品放著,活動的東西都好處理」、「小弟也是買露台戶,約定專用露台約14坪,主要是排水給水,供電問題沒有提早規劃設置約定專用,後續要修改很麻煩」。

也有房仲現身說明,「在台灣新的大樓、新成屋,法規之下你所了解的約定專用露台,即便是專用也不是說能搭建就可以,需要經過住戶大會同意,以及一些規範,不能搭建超過1/3面積露台的採光罩,並且算在你這戶本身裡面其他坪數相加(凸窗、雨遮、採光罩),合計不能超過9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