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敬民/「七一大限」將至 房價是起跌還是底部?

▲▼名家專欄,陸敬民,平均地權條例,子法,消費者,買方,自住,首購,換屋,投資客,包租公,預售屋。(圖/記者陳建宇攝)

▲《平均地權條例》子法上路後,自住首購族很可能會往中古屋移動。(圖/記者陳建宇攝)

文/《住宅週報》社長陸敬民

7月1日《平均地權條例》的子法就將要上路,消費者即將面臨的種種挑戰,這段時間包括產、官、學、研等各種專家,都有許多評論可供參考,不過在這各種解讀之中,唯獨少了買方的看法,我與買方接觸多年,發現他們的角度頗耐人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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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們要把買方分成4大類,以自住為目的的有首購族、換屋族,投資置產型的如長期持有的包租公,以及短中期出場的投資客。

首先我們來談自住型的換屋族,這些人換屋的目的未必是舊換新或小換大,有些人是想從舊透天換到新大樓,例如準退休族群,他們會在同區買第二間房子,但舊房子未必會賣掉,甚至很可能新房是為了兒女準備,兩邊住也很常見,也有些人在預售屋交屋後,才會賣掉舊房或出租,這類族群因為有實質「住的需求」,因此會希望房價合理一點。

▲未來預售屋禁止換約,但陸敬民認為對自住的換屋族影響不大。(圖/記者陳建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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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換屋族,不管預售屋能不能換約,他買了就是要自用,因此7月1日子法上路後,對他們的購屋決策不會有影響,購物時程不太會變動,當然房價上漲能抑制最好,畢竟這些人可能都是受限於客觀能力無法負擔新成屋才會選預售屋。

第二類則是自住型的首購族,這類族群有迫切的居住需求,對他們來說預售屋能愈快交屋愈好,否則就得要繼續付租金,不過這類族群也不是死忠的自住客,他們希望保有預售屋換約的彈性,有賺頭時隨時可以變投資客,因此7月1日後預售屋禁止換約,他們就不會買純預售產品,因為這等於是資金坐牢,將被推向未來半年或1年可以交屋的類成屋、新成屋、中古屋移動。

第三種買方就是長期置產出租的包租公,他們雖然是以交屋後出租為前提,但也是投資客的一種,只是持有時間不同而已,這類族群算得最精,屬於「我全部都要」的類型,不管是出租的年報酬率、各種資金槓桿、寬限期等操作工具和手法,他們全部都要有,全都想得到。

因此,即便7月1日起投入預售屋資金要坐牢,但這並非他們要不要出手的癥結,而是怎麼做到「資金投入愈少愈好」,既可獲得較高的報酬率,也能隨時間槓桿賺取增值差額,所以他們要的產品一定是「低首付」、「優付(工程零付款)」、「低總價」,交屋後還有寬限期可用,報酬率就會進一步提高,鎖定的產品則是雙套房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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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短中期的投資客在7月1日預售屋禁止換約後,就會變成交屋2年就賣的人,避開45%的高稅率期間,這種族群因為沒有租金報酬率的需求,更重視前期的資金槓桿及時間利差,而且可以等交屋後放2年,所以他們會找極低總價的2房1衛產品,或是具有景觀、採光、地段佳的3房2衛產品,未來要脫手較簡單。

根據以上的觀察可以發現,7月1日《平均地權條例》子法上路,最沒影響的是自住換屋族,影響大的則是自住首購族,長期置產投資的包租公會更挑具有租金報酬率的物件,短中期投資客則是要搶時間紅利,會找極低總價、好脫手的小宅。

事實上,政府如凌遲般的法規推動,業者多半已經調整好應對方式,推出適合後打房時代的產品,而且細心的民眾應該已經發現,上述說了這麼多完全沒提到「降價」,因為已經開賣、頭洗一半的建商不能得罪已購客,沒人敢賣了一半之後開始跳樓大拍賣,而且現在建商的體質沒有那麼不堪一擊,頂多給消費者交屋禮等優惠,沒有降價就不會引發已購客埋怨。

所以,如果期待7月1日後預售價格大跌的民眾,極可能會失望,在通膨及國內儲蓄率居高不下的環境下,我們只會看到局部超漲的區域部分回吐,這短暫的錯覺不會是下跌的訊號,甚至在明年總統大選之前,這都只是一個波段上下微幅震盪而已。

►陸敬民小檔案

學歷:淡江大學中文系畢業
經歷:《自由時報》房地產記者
現職:《住宅週報》社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