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樓上一家太吵!恐怖女鄰居復仇「兩度偷走他信件」 下場曝光

▲▼郵差,信箱。(圖/PAKUTASO)

▲韓女兩度偷走鄰居信件挨告。(圖/PAKUTASO)

記者莊智勝/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韓姓女子因不滿樓上蔡姓鄰居一家頻頻發出噪音打擾生活作息,為此竟挾怨報復,兩度私自取出蔡家信箱中郵件丟棄。蔡男發現自家郵件短少,調閱監視器畫面後才知道是韓女搞得鬼,氣得報警處理。高雄地院審酌後,依毀損他人物品罪判處韓女新台幣5000元罰鍰,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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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韓女為某社區3樓住戶,因噪音問題對同棟4樓鄰居蔡男一家不滿,韓女竟於111年7月26日中午時分挾怨報復,擅自從蔡家信箱中取出郵件一封丟棄;同年8月,韓女又以同樣手法,再次丟棄蔡家郵件一封。隨後蔡男發覺郵件遺失,經查看監視器後,才發覺是韓女暗中搞鬼,氣得報警處理。

韓女到案後對於犯行坦承不諱,表示自己因為噪音問題長期受氣,才會故意取走郵件丟棄,藉此宣洩不滿;但韓女辯稱,「覺得那些信件不是重要的東西」,且取走後也未據為己有,否認竊盜。

高雄地院法官審酌,韓女為為智識成熟之人,理應知悉不得擅自取走或棄置他人信件,卻因噪音問題與蔡男一家有所嫌隙,即以上開方式丟棄他人信件,致蔡男受有財產上之損失,所為實有不該;惟念韓女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兼衡犯罪動機、所毀損物品之價值後,依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新台幣5000元罰鍰,得易服勞役;另韓女案發後頗見悔意,蔡男亦當庭表示願意給予機會自新,因此諭知緩刑2年,且應自判決確定日起1年內接受法治教育2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