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屋6次「被賣家拒門外」 他急問:這合法嗎?房仲解答

▲▼新家,新北房產,台北買房,社區大樓,電梯大樓,景觀宅。(圖/記者許凱彰攝)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記者許凱彰攝)

記者周亭瑋/綜合報導

一名網友先前買了間房,在已付兩成頭期款,但尚未交屋的情況下,前後驗了6次屋,眼看他看屋太頻繁,屋主後來跟房仲收回鑰匙,不讓他再進去,這令買家質疑是否合法?沒想到,風向一面倒,內行表示此舉合法也合理,更直言「撥款完成之後,房子才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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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A你的Q」發文提到,他買了間房,目前已付兩成頭期款,且產權已轉移到自己名下,但尚未交屋;沒想到,房仲轉達屋主之意,表示他們看屋太頻繁,所以將鑰匙拿回不讓再進屋,要等到點交當天再給他,「請問這是合法的嗎?」

原PO也進一步說明,簽約至今已前去看了6次,包括更換瓦斯管、設計師丈量、驗屋等,「目前已騰空準備交屋,所以我才納悶,為什麼不能要求再看一次?」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記者陳筱惠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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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房仲回應,「你還不是屋主,貸款都還沒下來,屋主有權利阻止你,確實要等到交屋當天沒問題才可以,你頂多在交屋前,做一次交屋前看屋(俗稱驗屋的動作),這才是正常流程,除非有簽訂借屋裝修」、「正常流程就是交屋後,買方才可自行進入,交屋前要看都需要仲介陪同,除非屋主同意直接給你們鑰匙,我們仲介會請你們簽借屋裝修」。

也有內行指出,這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況且已看過6次,「如果屋況因此有毀損,算賣方還是買方的責任?雖然已經過戶,但履保沒走完(驗屋),賣方拿不到錢,買方拿不到權狀,所以買賣雙方趕緊驗屋,結束買賣契約吧!」「沒有不合法,就灰色地帶,尚未交屋,錢在履保,前屋主還沒拿到錢,前屋主和仲介也會擔心,你看屋時損害屋況或東西不見,這責任很難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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