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搬走了還是挨告!鄰控小提琴家「半夜練琴擾眠」 求償百萬

▲▼小提琴 。(圖/免費圖庫Pixabay)

▲洪男控訴鄰居半夜練習小提琴,嚴重影響他睡眠。(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莊智勝/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洪姓男子控訴,住家樓上的租客鄭男經常在深夜10點至凌晨1點的休息時段製造噪音,甚至還會傳出練習小提琴的音樂聲,嚴重影響睡眠品質,雖然事後鄭男已經搬離,但洪認為他因噪音影響已長達一年無法好好休息、需服用經陳相關藥物,因此求償精神撫慰金100萬元、以及醫療費2萬7520元,合計共102萬7520元。新北地院審酌後,認為洪男無法舉證噪音來源,因此駁回其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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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洪男居住在該棟社區14樓,而鄭男自110年3月起承租洪男住家正上方15樓房屋。洪男控訴,每天晚上深夜至凌晨時段,樓上就不斷傳來諸多噪音,如腳步聲、家具移動聲,甚至還常有練習小提琴的音樂聲,使他難以入眠、嚴重影響睡眠品質。洪男指出,他基於鄰居情誼,多次請社區管理員向15樓住戶反映,但仍未有改善,雖然事後鄭男於111年中搬離該處,但他已因噪音長達一年無法好好休息,且需就醫服用精神科相關藥物,因此提告求償精神撫慰金100萬元、醫療費2萬7520元,合計共102萬7520元。

對此,鄭男則辯稱,該社區距離台灣藝術大學僅有約20分鐘車程,有多位音樂老師及學生居住在此,且該棟15樓還住有其他2位音樂家,即便洪男深夜聽到練琴聲,但也無法認定就是他家所傳出;此外,洪男也無法舉證精神科就診紀錄與噪音有關,亦無法證明噪音有達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忍受之程度,因此拒絕賠償。

新北地院法官審酌,洪男有提出噪音錄影光碟為證,該段影片係在其14樓住家中錄製,無法從影片中辨別聲響來自何處;且經查,該社區確實住有其他提琴演奏家,不能因鄭男為小提琴家,即認定練琴聲係其所發出。

此外,15樓房東接獲洪男反映噪音問題後,也採納洪男建議,在室內鋪設木地板,但加裝後洪男還是覺得有噪音,管委會只好請洪男自行蒐證。法官認為,15樓加裝木地板後噪音情形仍未改善,可能因熱脹冷縮、共振效應、聲音迷向錯覺等因素產生不明聲響,不能認定噪音就是正上方住戶所發出,因此認定洪男求償百萬無理由,予以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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