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氣從17F掉下!同路段某建築物「外牆裝40台」 正下方也是公車站

▲▼             。(圖/翻攝自Google地圖)

▲該路段附近,某建築物的外牆上有好幾台冷氣。此非事發大樓。(圖/翻攝自Google地圖)

記者曾筠淇/綜合報導

21歲女學生昨(20)日下午1時許在新埔捷運站附近等公車,突遭17樓掉落的冷氣砸中,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後搶救不治。該棟大樓住戶事後透露,管委會其實有規定靠公車站牌那一側外牆不得裝設冷氣。對此,引發外界議論紛紛,還有網友注意到,該路段某棟建築物也很恐怖,好幾台冷氣都裝在外牆上,而下方同樣是公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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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大樓的住戶向《ETtoday新聞雲》透露,社區管委會有規定,住戶應統一在指定地方安裝,「靠近公車站側外牆不得安裝冷氣室外機」,就算是窗型冷氣,如果外推在外牆也不行,但是17樓房東卻違規裝冷氣。從社區管委會公告的「冷氣空調安裝須知」也可見,「空調主機及其管線不得架設於大樓外牆上」,僅可安裝於內凹平台內,且住戶安裝冷氣前也要先告知管理中心,並確認可安裝位置。

冷氣安裝位置引發外界議論,其中還有網友注意到,該路段有另棟建築物也很恐怖,一抬頭就見約莫40台冷氣裝設在外牆上,且建築物正下方就是公車站。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公寓大廈周圍上下、外牆面、樓頂平台及不屬專有部分之防空避難設備,其變更構造、顏色、設置廣告物、鐵鋁窗或其他類似之行為,除應依法令規定辦理外,該公寓大廈規約另有規定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已有決議,經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完成報備有案者,應受該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限制」。

住戶若違反規定,管理負責人或管委會應制止,經制止而不遵從者,應報請主管機關依第49條第1項規定處理,該住戶應於一個月內回復原狀,屆期而未回復原狀者,由管理負責人或管委會回復原狀,其費用則由該住戶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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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民宅內部。(圖/記者戴上容翻攝)

回顧整起事件,21歲黃姓女學生昨日下午1時11分在板橋新埔捷運站2號出口附近等公車,不料一台33公斤的全新直立式窗型冷氣突然掉落,砸中黃女頭部,她當場雙腿骨折、頭部大面積撕裂傷,失去生命跡象。黃女姊姊在一旁目擊過程,趕緊替妹妹進行CPR,但黃女送醫搶救後,仍因傷勢過重宣告不治。

據悉,事發當時大樓17樓正在進行冷氣裝設工程,17樓女租戶表示,工人是房東找來的,不清楚發生過程。安裝的李姓工人向警方供稱,當時以為裝好固定了,結果一鬆手,冷氣就掉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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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府工務局表示,管委會有明令禁止在外牆安裝冷氣,但可以在內凹花台上安裝,此案經查17樓房東獲管委會同意,在內凹花台安裝冷氣,因此沒有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無法裁罰。

工務局指出,此案涉過失致死罪,警方、勞檢局將進一步調查釐清案情,目前現場已經停工並派員檢查,若現場作業過程不符合安全規範,將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對施工單位、雇主處最高3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