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友太常開房!他猶豫「租屋當砲房更划算?」 一票搖頭:不值得

▲▼性侵,做愛,偷情,劈腿,性行為,性交,約砲,一夜情,渣男,渣女,交往,開房間。(圖/記者鄺郁庭攝)

▲示意圖,和本新聞無關。(圖/記者鄺郁庭攝)

記者朱祖儀/綜合報導

情侶如果有生理需求,會選擇開房間激情一下。一名網友就透露,和女友放假的時候都會去開房間親熱,但這樣算下來已經可以租一間台北的套房,好奇是不是應該改租屋會更划算?文章曝光後掀起討論,不少人搖頭表示,「不值得吧,真的要租也應該先問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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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以「一個月開房太多次怎麼辦」為題在Dcard發文表示,因為他和女友的住處都有其他人,不方便有親密行為,所以每次放假,2人都會到外面的旅館開房間,「大概是一個禮拜六日2次,我們上班的時間是一到五」。不過這樣換算下來,房錢已經可以在台北租到一間套房,讓他很猶豫,「真的租下去的話,划算嗎?」

不少人看到後紛紛表示,「只為打砲租房不值得吧?!先問對方要不要同居比較正確」、「租房你還要先墊押金,不是只看房租,還有水電費有的沒的,不划算啊,要嘛不要租台北市便宜一點,啊如果只是租來打砲,幹嘛不要找休息3小時的?一次1000以內解決」、「建議別租,感覺完全不一樣」、「那為什麼不乾脆搬出去住」、「可是開房間可以玩的花樣比較多、也比較有新鮮感,事後累爆也不用收拾,如果只是為了做的話,我覺得租房很沒必要,但如果想提前試婚同居的話很可以」。

但也有網友指出,「絕對划算,套房租下來之後,你頻率會更高,平攤下來單筆成本更低,而且有套房你沒事也可以去待著」、「問就是租,我覺得很好呀,順便學習獨立」、「租啊,說不定租到搬過去直接同居」。

還有人分享自己的經驗,「跟男友平常在新竹工作,但滿多朋友都在台北,常常跑台北的情況下,我們也決定一起租一個7000塊的小套房,是真的很小,但可以供我們周末或是連假跟朋友聚會後休息,很方便! 而且可能休息800元好了,一個月10次,也差不多8000元,好的物件找一下還是有的~但要多看一點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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