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鄰架設備「24小時挖礦」!男被吵到崩潰 怒求償60萬

▲焦慮症,精神疾病,魯蛇,魯魯,宅男,難過,崩潰,精神崩潰,憂鬱。(圖/pakutaso)

▲曹男控訴樓上鄰居裝設挖礦機,日夜產生噪音。(示意圖/pakutaso)

記者莊智勝/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曹姓男子控訴,住在樓上的鄰居林男因在家中裝設「挖礦機」獲取加密貨幣,電腦及散熱風扇日夜運作產生噪音、震動,嚴重影響他睡眠品質,經向社區管委會反映後仍未獲改善,因此提告求償60萬元精神撫慰金,並要求林男不得再發出噪音侵害他居住安寧。對此,桃園地院審酌,曹男提供的錄音光碟難認噪音逾「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之程度」,因此駁回曹男聲請。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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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曹男居住在桃園某社區9樓,而林男則為正上方10樓鄰居。曹男控訴,自110年10月21日起,林男便於其房屋室內架設俗稱「挖礦機」的電腦設備,用於獲取加密貨幣,由於設備日夜不間斷運轉,發出機械高、低頻震動及噪音,嚴重影響他睡眠品質與身心健康,經反映後未見改善,因此提告要求林男將設備移除,不得再發出噪音侵害其居住安寧,同時連帶請求賠償精神撫慰金60萬元。

對此,林男則辯稱,他的設備與一般電腦設備並無差異,執行電腦演算法獲取虛擬貨幣過程雖需相關散熱設備,惟仍與一般電腦設備、家用電器使用方式無異。且經桃園市環保局及中壢派出所調查結果,並未違反噪音防治法、或社會秩序維護法等相關法規,發出的聲響更未超過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程度;且林男已於111年5月間將設備移除,但曹男卻主張直到同年11月仍存在低頻噪音,顯見噪音來源與他無關。

桃園地院法官勘驗曹男提供之錄音光碟,但曹男無法證明聲音是林男住處所發出,亦無法提出錄音的分貝值為何,難認噪音程度已超出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因此認為曹男聲請均屬無理由,予以駁回。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