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不到2個月「電費快7000元」 她見帳單金額傻眼!房東貪爆

▲大樓,套房。(示意圖/記者陳致平攝)

▲原PO認為電費很誇張。(示意圖/記者陳致平攝)

網搜小組/劉維榛報導

住不到2個月,電費竟要快7000元!一名妹子哀喊,她與室友才搬到新的租屋處,電費竟要噴近7000元,比隔壁情侶還貴,事後詢問台電用電狀況,發現房東超貪真面目。不僅如此,事後房東拿出電費單,明明電費只要1萬多元,而原PO與隔壁情侶就要付1萬3000多元,引發網友也看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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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網友在Dcard表示,6月28日才搬到5樓頂加套房,1度電收5元,而房東最近算完6至7月電費,說原PO用了1300多度,接著強調「你們用電很兇歐,6000多塊跟隔壁的一樣。」

一番話讓原PO覺得超奇怪,畢竟根本沒住滿2個月,怎可能比隔壁情侶租客還會用電,況且白天上班、晚上吃飯開燈、其餘時間都只開桌燈與廁所的燈,「怎麼想也不太可能是那麼誇張的數目!」

越想越不對勁之下,原PO打給台電詢問,礙於租屋處是頂樓加蓋,才得知房東是加裝私人電表並牽線到4樓,整個用電量約2200多度。原PO實際一算,扣掉她的1300多度、再扣掉隔壁1000多度,「那4樓的住戶都沒用電?」

與此同時,隔壁情侶突然傳來吵架聲,原來他們也認為這次電費過於離譜,原PO隨即上前加入話題,表示搬進來時,房東兒子忘了拍電表,因此以上一位租客留下來的電表數字來算。回歸正題,原PO直言,光是他們2間套房用電量就超過2200度,「房東...會不會太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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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房東給予的解決方案是,「下期電費+下期電費/2=下次要給他的錢」,也就是說,如果下期電費為3000元,就是「3000+1500=4500元」。最後,房東也提供最新電費帳單,居然只要10043元(總用電數2263度),而光是原PO與隔壁情侶就要繳1萬3000多元,讓原PO再度傻眼了。

底下網友咋舌回應「一戶收6000多元,總帳單才10000萬,用免錢還倒賺」、「拒繳然後搬走」、「2個月2200度,平均一個月1100度,套房用350度就很恐怖了,房東拗太大」、「(電費單)2263度,平均每戶每日用電去算」、「7000元剛好是我的房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