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消失!房客「2年沒繳租金」免費住:想賣掉房子賺錢

▲▼ 房屋,大樓,社區,租屋,買房,購屋,公寓。(圖/CFP)

▲房客稱,2021年起,就沒有見過房東、沒有繳納租金,到現在都是免費住。(示意圖/CFP)

記者詹雅婷/綜合報導

國外一名網友在外租屋,但稱從2021年起就沒有見過房東、沒繳房租,至今都是免費住,想出售房東的房子,增加額外收入。律師警告,未持有效房產所有權的房客一旦這麼做,可能因偽造與詐騙的嚴重犯罪行為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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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洲網報導,這名房客在臉書「Tukang Apa Hari Ini」匿名發文向網友徵求意見時提到,已在租屋處生活多年,從早年沒有孩子到如今孩子已經結婚,這段時間都住在同個地方。但奇怪的是,屋主自從2021年就沒有出現過,當時也是他最後一次支付住處租金。

「所以到現在為止,我都是住免費的」,房客說,屋主沒有妻兒,如今房子早已年久失修破損不堪,「想問出售房子的程序是什麼,或者我可以把這間房子轉租給其他人,因為屋主可能已經去世或失去音訊。」

此文一出立刻引來網友各種負面評論。有人認為,任何人從不屬於自己權利的事情中獲利,都是違法的;也有人推測,文章內容應該是虛構捏造,純粹是發文者蓄意撰文博取流量和關注。

對此,執業律師彭順文受訪表示,身為租客無權出售或處置任何不屬於自己的財產,建議此人應該要透過國民登記局(JPN)的協助尋找房東最後已知地址,這將有助於找到房東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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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順文指出,房客沒有對該資產任何有效的所有權,因此不能把任何其他所有權轉讓給潛在買家,土地局會拒絕任何這類不合法交易,但也確實存在賣主偽造業主詳細訊息和證明文件犯下土地欺詐行為的案例,這是相當於偽造和欺騙的嚴重犯罪行為,「若買方發現房客未持有效房產所有權,買方可向警方舉報欺詐行為,房客將因違反買賣協議被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