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管破裂外洩!租客一點火「當場爆炸」…法院判決3方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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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因瓦斯外洩爆炸引發火災。(示意圖/Pixabay)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租屋因瓦斯外洩爆炸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害,相應責任應由誰承擔?北京一石姓租客發現所租住房子突然瓦斯停供,繳錢後點火,廚房當場爆炸並將他燒傷,事後發現瓦斯軟管破裂導致外洩所致。北京二中院日前發布案件,石男因自己的不謹慎,需承擔6成責任,房主擔3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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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北京日報》報導,事發之日,石男回到租屋後,發現瓦斯點不著,繳錢之後,他聽到瓦斯表運轉聲,但同時聞到異味。石男感覺不妙,於是打電話向瓦斯公司詢問原因。瓦斯公司表示,這是瓦斯表在「上氣」,應當開窗通風並檢查瓦斯表電池是否需要更換。

隨後,依照客服人員的指導,石男購買電池並安裝完畢,但是意外還是發生了,在點火時突然爆炸並引起火災,導致石男中度燒傷。

事後,火災事故認定書中載明,火災原因是廚房瓦斯軟管破損導致瓦斯外洩。石男提起訴訟,要求房東和瓦斯公司賠償其醫療費、照護費、誤工費等損失。

法院審理後認為,屋主對這所房屋中的設備設施負有維修及維護義務,因未能及時更換廚房裡的破損瓦斯軟管,應承擔30%的賠償責任。但是這個破損的瓦斯軟管其實是石男先前自行購買後更換,石男對於事故也負有過失。而且他曾聞到明顯異味,在此種情況下,應當知道在瓦斯洩漏時不能使用明火,此時他仍然打火,負有重大過錯,自身應當承擔60%責任。同時,因瓦斯使用、設備設施保護和維修等事項具有高度專業性和技術性,瓦斯公司在接到石男的電話後未派遣專業人員進行查看,對事故的發生也負有10%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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