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測量法規新制上路  收費大變革!確實保障民眾財產

▲▼             。(圖/記者陳筱惠攝)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實施新制地籍測量法規,重點調整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費收費標準,透過建立更合理的收費機制,為民眾荷包精打細算。(圖/臺中市政府提供)

記者陳筱惠/台中報導

以往民眾處理土地鑑界複丈業務時,無論測釘鑑界點數多寡,均以土地筆數及面積大小加乘計收規費,造成部分民眾或機關出現計費不公平等問題。不過自112年5月1日由內政部修訂新的收費機制上路後,臺中市政府積極配合宣導並提供測量規費試算等配套措施,為民眾荷包精打細算及保障權益,更能預防未來的土地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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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1日起,臺中市政府地政局配合實施新的地籍測量法規及收費標準,調整重點項目之一為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費,透過建立更合理的收費機制,將過去僵化的計費方式,改為土地複丈費=基本費+施測費,如同搭計程車一樣基本費率+跳錶,除能清楚計算各項規費金額,同時也可降低部分申請案件所需之費用。

對於一般民眾而言,民眾會因買賣土地及開發土地等情形,需要申請土地鑑界,但在法規修正後,基本費改為用「土地面積」來計算級距,共分4個等級。分別為「未滿200平方公尺」2500元、「200平方公尺以上、未滿1000平方公尺」3000元、「1000平方公尺以上、未滿1萬平方公尺」3500元,以及「1萬平方公尺以上」4000元。

新制的施測費用也更改為「以量計費」方式,可依照申請人需求指定施測的界址點數,以每5個界址點為計量單位,每單位1000元,等同直接替申請者量身訂製。

▲新制將過去僵化的土地複丈費計費方式,改為基本費+施測費。(圖/臺中市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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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過往民眾鑑界後,常會使用非制式的界標,如鋼條、木枝、噴漆等,易導致與鄰地產生界址認定上之爭議,現在將由地政機關提供土地制式界標,釘定的測量點位及界樁費已計入施測費內,民眾無須另外購買界樁,同時減輕了民眾的經濟負擔。民眾也能透過「土地複丈規費試算服務網」(https://easymap.land.moi.gov.tw/BSWeb/)在家預先試算費用,或至臺中市各地政事務所由專人提供協助試算與諮詢服務,更方便理解新制度。

另外,新制度為加速辦理建物第一次登記,推動依據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82條之3由建築師、測量技師等檢附經簽證之建物標示圖,申請建物第一次登記者,可大幅縮短地所辦理期程,並應提供建物測量成果圖之電子檔,以利後續全台三維地籍建物測繪發展加值應用,提高測繪效能,行政效率大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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