斡旋不成「屋主不缺錢」聽了就不爽!資深房仲搖頭:過度曲解

▲▼高雄,房租,房租最貴,北高,南高,均價,前金區             。(圖/記者張雅雲攝)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記者張雅雲攝)

記者鄺郁庭/綜合報導

買房族可能遇過一種情況,好不容易看中一間房子,下了斡旋卻沒談成,因為聽說「屋主不急、屋主不缺錢」。就有資深房仲表示,其實「不缺錢」這句話,就字面上的解讀,恐令人感到有些囂張、甚至會淪為過度曲解語意,關鍵只在屋主賣屋的急迫程度。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經營粉專「Lin's竹北房產筆記」的林姓房仲以〈屋主真的不缺錢嗎?〉為題發文,聽到「屋主不急、屋主不缺錢」時,即使房仲可能沒有惡意,但聽在買房族耳裡,就很不是滋味,覺得房仲沒有盡力去幫忙談,又覺得屋主姿態甚高、擺明是欺負人。

但他就表示,屋主既然把房子拿出來賣,一定有售屋動機(用錢動機),「舉凡:換屋、投資、資產移轉、分財產、移民、創業、籌措醫藥費等,這些都是售屋動機的一種。」所以屋主賣屋,肯定是需要用錢的,但關鍵就在於屋主賣屋的急迫程度。

若屋主急用錢,可能會以行情價就把房子處理掉;但若沒有急於用錢,屋主寧可花一些時間成本、利息管理費成本,去等一個理想價,「即便等了三個月、半年,最後發現還是只能以實登行情出脫,屋主也甘願,畢竟這是他親自試過(遭市場洗禮後)的結果。」

林姓房仲指出,因此,屋主對於價格的堅持程度,很大部份取決於對資金運用的急迫性,而買方其實也一樣,「若買方不具有剛性需求(例如:結婚生子、學區、被房東逼上絕路等),買方也是會常把「我不急」掛在嘴邊。」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最後他笑呼,「至於說出『我不急』後,最後是『屋主少賺』還是『買方多付』,這就結果論了,盈虧自負。」不過可以確定的是,「本多終勝」是不變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