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被規定「每周打掃3次」 情侶嚇到退租

▲▼買房,房屋,房子,租屋,看房。(圖/CFP)

▲情侶宣稱,簽約付款之後,房東代表才突然提到必須每周打掃屋內公共區域3次。(示意圖/視覺中國)

記者詹雅婷/綜合報導

中國大陸一對30多歲男女在新加坡工作期間租屋生活,當兩人找到新租屋處並簽約付清2800新幣(約新台幣6.6萬元)款項之後,這才得知每周需要打掃屋內公共區域3次,嚇得趕緊退租。雙方鬧出糾紛,情侶宣稱房東遲遲不退押金,房東代表則稱情侶不還鑰匙還上門討錢,嚇跑其他來看房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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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早報報導,31歲劉男和36歲李女看上的是義順一帶組屋(公宅),在看房之後,與房東代表談好以月租金1400新幣(約新台幣3.3萬元)租下主臥房,並在當天支付500新幣訂金。一個星期過後,女子和房東代表簽約,因諳不諳英語,對方逐條翻譯合約與房規,包括不能在室內抽菸、保持環境整潔、不打擾鄰居等等,她隨後付清2300新幣的餘款,簽下2年租約。

只不過女子宣稱,房東代表此時才突然要求他們入住之後,每周必須打掃廚房、客廳、浴室、走廊等屋內公共區域至少3次,「在看房的時候他沒提這個要求,簽約也沒講,等我付完錢之後才說。」女子當下直接拒絕,但保證主臥房和使用過的地方都會保持乾淨,房東代表聽完後離開,並致電劉男堅稱必須每周打掃3次,強調合約條款有寫。

▲情侶看房之後,以月租金1400新幣租下主臥房,並在當天支付500新幣訂金。(示意圖/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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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狀況讓情侶決定退租並要求對方退還押金,但房東代表以沒收到鑰匙為由拒絕退款,兩人上門討錢,雙方報警。

房東代表稱這兩人事後反悔退租,霸佔鑰匙不還,導致屋主無法盡快進行後續出租事宜,蒙受經濟損失,「他們不還,還上門騷擾嚇跑一個要看房的租客」,以各種途徑騷擾,影響鄰居。情侶表示,如今因為找新租屋處需要用錢,所以才會有些著急,但房東代表卻拒絕溝通,多次不接電話、只用訊息回覆,就是不和他們見面。

警方最終建議雙方透過法律途徑解決。房東代表則是否認拒絕溝通,是希望透過訊息往來留下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