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土地多年難解!仍有15.7%土地未完成登記 監委促:還地於民

▲馬祖連江縣政府,地方政府機關。(圖/記者謝婷婷攝)

▲監委希望在不違反法令的前提下,中央及地方能以同理心因地制宜,早日還地於民。(示意圖/記者謝婷婷攝)

記者董美琪/綜合報導

監察委員施錦芳日前透過新聞稿指出,截至113年1月底止,馬祖地區仍有15.7%土地尚未完成登記,她促請中央與地方合作,釐清當地歷史緣故與土地權屬脈絡,突破現階段問題癥結,落實還地於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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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錦芳表示,馬祖地區歷史背景特殊,於國民政府遷台前,未曾辦理地籍測量及土地總登記,而國民政府遷台後,因軍事原因實施戰地政務,加上許多民眾遠渡他鄉謀生,無法注意或保障自身權利,造成當地土地問題複雜,後續申辦土地登記案件屢因舉證不易,滋生糾紛。

政府多年來雖透過立法程序,希望還地於民,但實際執行上總遇爭議。因此她提出調查報告,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於16日決議通過,請行政院督同內政部、連江縣政府積極研處解決方案。

根據連江縣政府統計,截至113年1月底止,馬祖地區已登記土地面積2,530.83公頃(約占全縣面積84.3%),未登記土地面積470.32公頃(約占全縣面積15.7%);已登記土地筆數33,780筆(約占全縣土地筆數90.8%),未登記土地筆數:3,438筆(約占全縣土地筆數9.2%)。

施錦芳指出,為進一步釐清馬祖地區現階段土地登記面臨的困境,以協助連江縣政府突破問題癥結,經進行文獻蒐集、研閱及調閱政府機關卷證資料,並前往馬祖地區實地履勘、座談,以及約詢內政部、連江縣政府相關人員,發現目前未完成登記案件的主要態樣,大多涉及申請時間認定及適用法令等疑義。

施錦芳表示,為維護馬祖地區民眾財產權益,連江縣政府及內政部允應通力合作,釐清當地歷史緣故與土地權屬脈絡,進行舊有慣例、習俗之調查、蒐整與研究,供登記機關審查作業的參據,在不違反法令之前提下,以同理心的態度因地制宜,積極突破現階段問題癥結,早日完成全縣無主土地與公地返還登記案件,落實還地於民政策,積極推動土地利用及活化馬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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