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堆人買不起房!他1想法「20年不怕沒得住」 全場搖頭:笑死人

▲▼租屋,租金,房東,打房,房市,套房,雅房,分租,北漂。(圖/記者賴志昶攝)

▲示意圖,和本新聞無關。(圖/記者賴志昶攝)

記者朱祖儀/綜合報導

許多人買不起房,或是因為工作、課業因素,會到外面租屋,租期通常都是簽一年。但一名網友有不同見解,認為如果買不起房,怎麼不直接簽一個20年的租約?文章曝光後,許多人紛紛笑說「哪個房東肯簽這麼長?」「簽下去絕對虧了,沒有房東這麼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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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在Dcard發文表示,近來常常可以看到,有人會吵結婚買房的問題,但他認為如果租屋可以直接簽10-20的約,不就不用擔心了,還可以額外簽個補充協議,即使房東想要提前解除合約也沒辦法,且如果可以長租20年,到時候小孩也都成年獨立了,好奇「有人租房子會直接簽10-20年租期嗎?」

▲示意圖,和本新聞無關。(圖/ETtoday資料照)

但不少人都認為機率太低,「哪個房東要跟你簽那麼長,笑死人,當然是簽短約看租客不爽就漲房租啊」、「也要有房東願意跟你簽才行,店面工廠比較有簽長約的情形」、「你是房東會簽這個嗎?20年都不能漲租,遇到北爛房客也不能趕走」、「這種約,租金要市價三倍才有機會吧」、「不知道房客是不是蟑螂,如果遇到蟑螂房客把房間弄亂七八糟,20年超級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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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也有網友分享,「直接簽20年應該找不到,但我跟前房東真的幾年一簽租了20年(還都沒漲租金),直到他要賣房子才搬,他本來有問我要不要買算我便宜(依照他已經賣出的價格的確便宜了120多萬),可惜頭期差一些(50萬),總價也超過我能還完的極限,(我知道很多人會說先接了,5-10年漲了再賣不用擔心還完),不過想想還是算了,要是多等2-3年我頭期是夠的,搞不好會想拚一下,只能說緣分不夠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