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寶男要女友「扛房貸」屋歸他名下:不然我媽有意見

▲▼情侶,吵架,男女,戀愛,分手 。(圖/CFP)

▲情侶吵架。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圖/CFP)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一對準備結婚的情侶,豈料談到購屋事宜時,男方竟然表示「可以搬出去,但房貸女方繳」,而且房產要登記在男方名下,原因是「不然男方媽媽會有意見。」讓女方忍不住上網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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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網友在Dcard發文指出,她跟男友籌備婚事,加上男方媽媽不喜歡她,所以一再強調要搬出去。沒想到男方竟然回「婚後可以搬出去,但我都要給家裡孝親費,沒有多餘的錢,房貸能不能你繳就好?」甚至還說「那房子就歸在我名下吧,不然我媽會有意見。」

女方聽完相當火大,直接回「什麼都聽你媽的,你要不要乾脆跟你媽結婚?」最後兩人吵架後分手。女方透露,她朋友聽完都完全不意外的說「真的是他太奇葩、還是我太敏感,不過男友家庭的關係也讓我覺得心裡很疲勞,分手了也不算一件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