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7筆破億土地沒人要!新莊副都心15.5億元土地無人繼承

▲▼機場捷運,A4,新莊副都心站。(圖/記者姜國輝攝)

▲機場捷運新莊副都心站。(圖/記者姜國輝攝)

記者黃聖庭/新北報導

新北市今年度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的土地及建物,自1日起列冊管理,統計列冊管理的被繼承人共2,127人、土地11,384筆、建物632 棟,土地總面積259.69公頃,以113年公告現值估算,總價值超過203.24億元;若以單筆價值來看,共有7筆土地超過億元,其中最高價的位於新莊副都心,為面積約1178坪、價值15.5億元的商業區土地,鄰近機捷新莊副都心站,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呼籲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以維護個人財產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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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地政局地籍科科長王珮榕指出,依據《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公告繼承人於3個月仍未申請,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機關列冊管理15年,期間內仍可向地政事務所申辦繼承登記;逾15年仍未辦理所有權移轉者,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所得價款保存10年,如無人申領則歸屬國庫。

王珮榕提醒,《民法》規定子女對父母的扶養及財產繼承並無性別差異,均有扶養義務及繼承財產權利,同性婚姻配偶間準用《民法》繼承編規定,也有相互繼承的權利,若因繼承人人數眾多難以會同或協議辦理繼承登記,可由其中一人以上申請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以避免不動產列冊管理期滿被標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