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逼賣「娘家蛋黃區房」老公竟支持!她心寒想離婚 律師神解

▲16歲兒帶媳婦回家,公公與妻離婚搞大她肚子。(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周亭瑋/綜合報導

一位媳婦近日心寒表示,婆婆要求她賣掉台北蛋黃區的娘家房產,搬到中壢以便靠近婆家,並與丈夫共同持有新房,而這番話獲得丈夫支持,讓她感到不解與失望,甚至萌生離婚念頭。對此,律師蘇家宏直言,「不必為了男生的無腦而生氣,要為無法控制全局而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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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律師認為,丈夫在未充分考慮妻子立場的情況下,支持婆婆的提議,無疑傷害了婚姻中的信任與平等,於是這位人妻提出離婚,試圖借此表達立場。如果丈夫同意離婚,那麼「好走,不送」;但若男方願意道歉並表達悔意,雙方仍有和解空間,離婚不必成為唯一選擇。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取記者陳筱惠攝)

他進一步分析,婆婆的提議觸及媳婦娘家財產的分配,這是一個單方面、不合理的要求。媳婦擁有法律保護的財產自主權,只要不願配合,沒有人能強迫她賣房。此外,丈夫作為家庭關係中的關鍵人物,應經過審慎思考後再提出建議,而非輕易順從婆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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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律師建議,若丈夫在其他方面表現良好,此次事件應視為溝通不當而非不可挽回的錯誤。夫妻間的問題可以通過教育與溝通解決,例如讓丈夫學習法律知識,理解夫妻財產各自獨立的原則,避免再度因「無腦發言」影響婚姻幸福。

他也直言,妻子則應把握主動權,堅守自己的選擇與權利,在婚姻中爭取應有的尊重與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