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剛求婚!他提「300萬頭期+房貸AA」 遭女友拒:你賺比較多

▲▼情侶,牽手,接吻,墊腳,放閃,約會。(圖/記者黃可昀攝)

▲女友不想平分買房的錢。(圖/資料照)

記者施怡妏/綜合報導

結婚不只是兩個人的事,還會影響到彼此的家庭,因此應該想得更遠更廣,一名男網友表示,上個月完成求婚後,最近跟女友討論到買房的規劃,看上的房子頭期款約300萬元,提議買房的錢一人一半,但女友卻拒絕,要原PO多出一點,兩人因此出現爭執,對此,網友建議「婚前先買,登記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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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網友在Dcard發文,「說買房平分女友說做不到」,雙方收入穩定,他月薪約8萬多元,而女方收入約5萬元,最近在看房子,看上的房子頭期款預計300萬元,每月房貸約4萬5千元,跟女友提議平分,一人出一半,但女友已沒錢為由拒絕。

原PO反問,「妳明明有租金收入,一個月分到快兩萬(他和他兄弟姐妹共同繼承的房子)」,女友仍堅持不平分,要原PO多出一點,因為他收入比較高,「真的超級傻眼,沒想到她這麼計較,為什麼有人要錢還要叫別人多出啊?這到底什麼心態?」

貼文曝光,網友建議原PO婚前自己買,就沒有財產的問題,「先買房子,不要結婚,法律是優待弱勢,你薪水一定尬的過去,不要委屈了」、「還沒結婚,還來得及,先買自己付,自己辛苦點,離婚這些資產都是你自己的,不用對分 」、「房子你婚前自己買就好,8萬咬咬牙都撐得過去」、「那你6她4,房子按比例登記啊,如果還不要,吃相太難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