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租屋「詐騙陷阱」!惡男扮假房東 3男付完租押金才發現上當

▲▼  楠梓,租屋,楠梓火車站           。(圖/記者張雅雲攝)

▲沈男假扮房東在臉書上散播租屋訊息,誘使3男上當受騙。(圖/記者張雅雲攝)

記者莊智勝/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沈姓男子透過臉書(Facebook)假扮房東,在社群媒體上散播租屋訊息,3名不知情的男子因而上當,向沈男支付租、押金,直到事後發現沈未依約交屋,索討退款未果後,才知道自己受騙,憤而報警處理。沈男遭起訴後,新竹地院依3個詐欺取財罪各判處沈男有期徒刑6月,合併應執行8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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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沈男明知自己並非房東,卻仍於112年間透過臉書(Facebook)刊登經國路、水田街等地租屋訊息,不知情的王男、趙男、陳男3人看到貼文後不疑有他,向沈男洽詢租屋細節,並依約給付租金、押金等,其中王男在支付租金2萬4000元、押金8000元後,還遭沈男以話術二度欺騙,佯稱須再支付押金1萬2000元,並要求借2000元應急,王男不疑有他,當即交付1萬4000元現金。

事後3人發現簽完約後沈男遲遲未依約交屋,氣憤地向沈要求退款未果,進一步調查後,赫然發現沈男根本就不是房東,這才發現自己上當受騙,氣得報警並提出告訴。

新竹地院法官審酌,沈男以此方式詐騙3人,共詐得新台幣7萬6000元,罪證明確;但考量沈男在偵查、審判中自白犯行,且與王、趙、陳3人達成和解,分別賠償4萬8000元、2萬5000元、以及3萬元,所賠金額已逾犯罪所得,因此予以減刑,依3個詐欺取財罪各判處沈男有期徒刑6月,合併應執行8月。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