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記者劉維榛攝)
記者周亭瑋/綜合報導
近年來房價逐年攀升,許多人在面對繼承問題時,不免為高額的遺產稅發愁。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指出,當夫妻一方驟逝,遺孀繼承另一半的不動產時,要先處理好2個問題,否則會面臨高額稅負,其中房地合一稅率最高可達45%,差距相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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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家宏在臉書提到,夫妻一方驟然離世,此時複雜的房地繼承問題,如果沒有處理好,往往會成為意想不到的煩惱,「此時我會建議,先找回生活的步調,並且考慮1.丈夫留下來的房子或土地要不要賣? 2.用什麼法律關係來繼承?」
他表示,如果夫妻所居住的房地是丈夫的名字,太太也希望能居住到終老,決定不要賣的話,就不會碰到繳交房地合一稅或土地增值稅的問題,「但如果太太會出售這繼承的房地,就要特別小心了!」
蘇家宏進一步舉例道,丈夫在111年8月1日購買房地,一年後過世,太太繼承房地後在113年5月20日出售,因為持有時間短於2年,房地合一稅率高達45%;此外,用何種「法律關係」來繼承,對未來出售計算土地增值稅的基礎也不同,「若以『繼承權』取得房地,是以丈夫過世時(113年)取得房地的公告價做計算基礎;如果是以『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取得房地,則是以丈夫原始購買(111年)取得房地的公告價做計算基礎。後者可能會比繼承權取得房地,繳交較多的土地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