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要求「房、車登記名下」婚後才有保障!律師怒噴:來賣身?

▲情侶,夫妻(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律師直呼「結婚不是賣身」。(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施怡妏/綜合報導

婚前買房好,還是婚後買房呢?對於夫妻來說,買房既是一項重大決定,也涉及複雜的法律與財務問題。網紅律師「巴毛」陳宇安表示,很常聽到一句話「他房子車子沒有登記在我名下,那我婚後有什麼保障?」不禁痛批,到底是結婚還是賣身?想要名下有房就自己買。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律師陳宇安在粉專「巴毛律師混酥團」發文,當律師以來,最聽不懂的一句話就是「他房子車子沒有登記在我名下,那我婚後有什麼保障?」或是有父母說「房子就是要登記在我女兒名下,這樣才有保障」。

完全不能理解為什麼會有這種觀念,「你到底是結婚還是來賣身?要給小孩保障,你不會自己買房給小孩喔?」陳宇安表示,若想確保自己老了有地方住,應該自己努力購買房產,而非依賴婚姻關係。

此外,巴毛律師也對那些在分手後要求「分手費」的人提出質疑,分手就應該乾脆利落,無需再索取金錢補償,「說什麼浪費你青春,不是欸,講得好像你們不交往,你就不會老一樣,到底在講什麼啦」。

貼文曝光,許多網友有同感,「最後一句講得太好了」、「對阿,說得好像不嫁給你,你就不用上班一樣」、「身為女性我也是覺得這種想法很神奇!現在都什麼年代了,還有這種結婚像賣身的想法」、「說得太好了,講的好像都她在犧牲,好像只有她的時間會流動」、「好像對方沒有浪費青春一樣」。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