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獨自繳7年 女友突喊一起繳「婚後共同登記」!苦主勸退曝慘況

▲▼相親,女友,交往,告白,曖昧,渣女,海后,公主病,貴婦,下午茶,背心,詐騙,約會,AA制,分手,交友軟體,擇偶,單身,脫單。(示意圖/記者周亭瑋攝)

▲女友希望房子共同登記。(示意圖/記者周亭瑋攝)

記者施怡妏/綜合報導

婚前買房算個人財產,對於有結婚規劃的情侶而言,買房的時機點很重要,一名男網友表示,名下有一間房,頭期款、仲介費、房貸全都靠自己負擔,至今已投入約800萬元。沒想到最近女友卻暗示,婚後一起繳房貸,房子共同登記,這樣才有保障,讓他聽完傻眼直呼「我不懂要保障什麼?」貼文掀起熱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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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在Dcard發文,房子已購買6、7年,頭期款、房貸等等費用,已經繳了800萬元,此時跟女友談到結婚,女友提到房貸一起繳,房子要共同登記,讓他很錯愕,認為這一切不合理,「中途進來一起繳就登記一半?說覺得這樣對她才有保障,我不懂要保障什麼?」

他表示,薪水繳完房貸後綽綽有餘,也沒有打算讓女友出錢,現在女友卻說要一起分擔,房子共同登記,「想請問女生,所謂有保障是要保障什麼東西?」

貼文曝光,許多網友認同原PO,「身為女性,我也不理解那種婚前貪房子要保障的人的想法,搞得好像以離婚為前提的結婚似的」、「我前任也是這種奇葩,自己已繳頭期650萬+已繳貸款430萬,婚後想直接共同持有,要她補前面的540萬就開始嘰嘰歪歪,溝通無效就把她甩了」、「那些要求一起登記的大概是娘家沒後路吧、「我聽過朋友的朋友買預售屋登記在女友名下(所有費用男的出),結果不到一年後女方提分手。」

也有網友提到,「可以照比例登記,你說你薪水繳房貸綽綽有餘,但如果婚後你因為繳房貸,而讓另一半cover原本你負責的部分就不太ok」、「若做為婚房的確會有不安全感,除非你還可以再跟她一起婚後合買就沒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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