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狂「陽台雅房」租出去了 專家:陽台外推即報即拆

▲台北最狂陽台雅房。(圖/翻攝自591租屋交易網)

▲台北最狂陽台雅房。(圖/翻攝自591租屋交易網)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中正區一間屋主,將陽台隔間改造成4坪大的雅房後,以每月5000元的價格出租,昨日傍晚被網友PO網討論後,引起熱烈討論,瀏覽量直衝11萬人次,今(20日)天中午房東就說已經租出去了。對此,專家指出,陽台外推只要沒有申請審查許可,就算是違建,這類違建在台北市一經檢舉,即報即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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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於「591租屋網」發現,有一間金門街的出租案件,房東改裝4坪大的陽台,裝上冷氣、房門後,直接在地上放著一幢棉被,就變身超狂的「雅房」,狹長型的空間內,一打房開就是大門,可共用客廳、廚房、陽台,每個月租金5000元。

超狂的「雅房」隨即引起網友熱烈討論「我家狗住的都比這個好」、「比在房間放馬桶高級,認真來說」、「很敢賺」、「台北香港化」,該案一個晚上瀏覽量就衝破11萬,今日《ETNEWS新聞雲》致電給屋主後,對方隨即表示「已經租出去了!」顯示還是有人願意接受這樣的特殊房型。

不過中信房屋副總劉天仁提醒,陽台外推只要沒有申請審查許可,就算是違建,這類違建在台北市一經檢舉,即報即拆,不過一般來說陽台的違建比較難被發現,除非像這次的是屋主自己PO出來,不然被拆的機會比頂樓小。

崔媽媽基金會則指出,若出租物被拆除而無法居住,在民法上就構成房東「給付不能」,房客可依法解除契約,並向房東請求損害賠償(包括搬遷費用、押金、已預付租金等),若房東不願意,房客可以到所在地的鄉鎮區公所調解或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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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媽媽基金會提醒,只要住處還沒被拆,房客就不能單以「擔心違建被拆」為由單方面終止契約,否則房東有權依約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