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實坪計價 學者:建商恐提高單價因應 

▲▼目前公設納入計價僅有台灣、香港及中國採用。(圖/記者葉佳華攝)


▲今(2017)年4月內政部研擬不動產登記法草案,就有立委提出應採公設不納入計價的「實坪計價」方式。(圖/記者葉佳華攝,下同)

記者葉佳華/台北報導

台灣房屋公設比過高,導致實際坪數大縮水,今(2017)年4月內政部研擬不動產登記法草案,就有立委提出應採「實坪計價」,對此,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教授彭建文表示,實坪計價制是合理的作法,不但能真正反映出消費者實際使用的坪數多寡,也能避免業者刻意創造虛坪,不過對於業者來說,很有可能提高單價來因應。

彭建文指出,過去在買賣契約所登記的主建物、附屬建物、共用設施常常標示不清,容易使民眾不混淆,而最常引人詬病的是附屬建物的部分,如陽台、花台、雨遮等設施,容易讓業者用來創造額外的銷售面積,形成一種坪數灌水的狀況。因此,他認為,「實坪制」確實能夠反映出消費者真正實際使用的坪數,避免業者「刻意創造虛坪」,對於消費者來說是一大好事,短期來說,這是對的方向。

他建議政府,若有意要推動實坪計價制度,也必須做好「接軌」,在新的制度推動過程必須清楚明訂哪些是適用新制;哪些是適用舊制,才不會讓民眾更加混淆。另外,資訊如何更透明化,使民眾不被感受到欺騙,這也相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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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彭建文認為,推行「實坪制」恐與房價高低並無太大關聯,即使公共設施不列入計算,反映出的房價也不一定比較便宜,他指出,未來若推動「實坪制」,業者很有可能會直接將成本直接反映於單價上,若要房價降下來,恐怕難以指望。

目前台灣房地產的計價方式是將實際使用坪數與公設一同納入,以一戶權狀30坪的房子,扣掉30%公設後,實際坪數只剩21坪,而9坪公設納入計價,若以總價1,500萬元估算,等於消費者得花450萬元買公設,目前也僅有台灣、香港及中國採用這樣的計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