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藤雄、趙文嘉、趙信清父子均起訴 求刑24年理由曝光

▲▼遠雄案偵結,檢方借提趙藤雄(西裝)、周勝考(白衣)、洪嘉宏(後)。(圖/記者楊佩琪攝)

▲趙藤雄今被起訴,遭具體求刑24年。(圖/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張曼蘋/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遠雄弊案,遠雄創辦人趙藤雄涉遠雄人壽掏空案、行賄前營建署主任秘書洪嘉宏等案。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貪污罪起訴趙藤雄、周勝考、洪嘉宏、前財政局長李述德等31人,緩起訴13人,其中趙藤雄部份,檢方認為,其欠主事者擔當、犯後態度不佳、避重就輕,合計共遭求刑24年,而趙的兩個兒子趙文嘉、趙信清也被依財報登載不實起訴,為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

遠雄弊案大致可分為5部分,其中包括遠雄人壽掏空案;海山煤礦開發案等行賄新北官員弊案;大巨蛋案消防審查部分;大巨蛋弊案議約圖利;遠雄眷改營建署主秘收賄弊案。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共起訴被告31人,緩起訴13人,緩起訴金額4710萬元,已繳回犯罪所得3550萬元。

針對遠雄財報不實部分,台北地檢署認為,趙藤雄想藉遠雄人壽龐大資金作為不動產開發投資,以擴大自己的事業版圖,不思正當經營,藉著身為遠雄「董事長」的主導地位,恣意操控集團所屬公司及員工,隱匿遠雄人壽利害關係人交易的事實,讓遠雄人壽等公司的公司治理及內控機制功能完全喪失,並讓遠雄營造等公司淪為個人營造部門,施作總契約金額207億多元的工程,卻未獲取分文合理利潤,嚴重損害其資產及股東利益,前後犯罪期間長達10年,且至今仍將犯罪事實推託是下屬主導,欠缺主事者擔當,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官量處10年徒刑。

另外,土城及新莊開發等弊案部分,趙明知該開發案位處曾發生傷亡人數達近百人礦災的海山煤礦舊址,且該區域有斷層帶及地震帶分布,還有土石流危險潛勢溪經過,應採低密度開發,但為謀取鉅額開發的私人利益,罔顧企業社會責任及公共安全,賄賂被告都市計畫委員劉演交支持放寬開發案建築高度至100公尺,更賄賂周勝考施壓,預估不法獲利高達25億。

檢方指出,趙藤雄習慣利用其財富資源行賄公務員,排除進行開發案的阻力,以獲取鉅額利潤,全然無視開發案所處土地環境容受力之限制,置將來在該處興建高樓層住宅對環境生態破壞、廣大居民生命財產安全風險於無物,犯罪所生危害至深且巨,且腐蝕公務人員廉潔之不可收買性,加深國民對重大公共工程政商舞弊之刻版負面印象,應予嚴懲;更何況其對於相關期約賄賂過程之陳述,仍避重就輕、掩飾犯行,難認具有悔悟之意,綜合上情,依所涉行賄2罪及背信1罪部分,合併量處6年徒刑;另所涉交付賄賂1罪及期約賄賂4罪,建請執行有期徒刑8年。

▼趙藤雄的大兒子趙文嘉(灰衣)、小兒子趙信清也被起訴。(圖/記者楊佩琪攝)

▲遠雄、新北市政府弊案,涉及海山煤礦等三大部分。趙藤雄的大兒子趙文嘉,擔任遠雄建設董事長。(圖/記者楊佩琪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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