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連霸桃市議員張運炳涉賄 當選無效刑事再判3年半、褫奪公權4年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桃園市議員張運炳曾以無黨籍的身分七連霸當選,沒想到去年角逐市議員選舉時,被爆出以1萬2000元至4萬元不等的現金買票,今年6月才被桃園地院民事庭宣判當選無效。接著,桃園地院7日再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判張運炳3年6月有期徒刑,同時還得褫奪公權4年。

▲桃園市七連霸市議員張運炳涉及賄選案,桃園地院民事庭28日宣判當選無效。(圖/翻攝自張運炳臉書)

▲張運炳被桃園地院民事庭宣判當選無效。(圖/翻攝自張運炳臉書)

判決書中提到,張運炳2018年11月24日凌晨與堂弟一起開車前往中壢選區,並透過電話聯絡樁腳前來,再給予每人1萬2000元至4萬元不等的現金,讓他們可以使用這筆錢向其他人買票,最後順利選上桃園市議員,完成七連霸的佳績。不過,這件事很快就被抓包,桃園地檢署人員全程跟監蒐證,並在今年1月31日依違反選罷法起訴他。

張運炳在被移審法院時,以口腔癌發作、看守所內醫療設備不足為由申請交保,獲得法官裁准以100萬元交保,但必須限制住居、出境,沒想到他隔天就趕到市議會補宣誓就職。桃園地院民事庭今年6月28日宣判張運炳當選無效,他不滿提出上訴。

▲桃園市議員張運炳宣誓就職。(圖/桃園市議會提供)

▲張運炳宣誓就職。(圖/桃園市議會提供)

而在刑事方面,桃園地院7日宣判時,張運炳本人並未到場,法官仍依據違反選罷法判他3年6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另外,一同開車前往中壢的堂弟也被判刑2年,同時褫奪公權2年。

據了解,63歲的張運炳是桃園縣中壢市第12、13、15、16與17屆縣議員,桃園市升格後,他當選第1屆市議會議員,並連任至第2屆,如今卻因為涉及行賄被判處當選無效。張運炳的律師表示,刑事部分將會在收到判決書之後,再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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