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全台首例!桃園男武漢回台「居家檢疫列管」竟外出訪友 面臨15萬元罰款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中壢區警分局4日查出遭檢疫列管黃姓男子自行離家訪友,警方接獲防疫中心通報後派員到其住處查看確實不在家,經通知黃男立即返回隔離住所後,黃男已於下午4時許返回,警方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送交桃園市衛生局裁罰,這也是全國首起檢疫隔離者自行離家案例,黃男恐面臨最重15萬元裁罰。

▲桃園市中壢區黃姓男子因上月曾至大陸武漢地區返國後遭檢疫列管,4日被發現自行離家訪友。(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桃園市中壢區黃姓男子因上月曾至大陸武漢地區返國後遭居家檢疫列管,4日被發現自行離家訪友。(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警方指出,39歲的黃姓男子今年1月間曾赴大陸武漢地區,返國後實施居家檢疫,4日是其居家檢疫14天的最後一天,雖還在檢疫隔離期間,但4日下午3時許,中壢警分局仁愛派出所卻接獲防疫中心通報,黃男於上午11時19分出現防疫手機訊號異常,立即派員前往查看,發現黃男自行離家外出,透過大樓電梯監視畫面確認黃男自行外出,警方要求黃男即刻返回隔離住所,黃男於下午16時39分返家隔離,警方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送交桃園市衛生局裁罰。

▲桃園市中壢警分局仁愛派出所查出遭檢疫列管黃姓男子自行離家訪友。(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桃園市中壢警分局仁愛派出所查出遭檢疫列管黃姓男子自行離家訪友。(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警方表示,目前防疫中心以智慧型手機建構「居家隔離」防疫追蹤系統,如「居家隔離」列管人員逕自離家,手機將發報訊息異常,任何違反居家隔離行為,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69條規定,「對自感染區入境、接觸或疑似接觸之人員、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採行居家檢疫、集中檢疫、隔離治療或其他必要措施。」違者可處1萬至15萬元不等罰鍰。

另依第43條、第67條規定,「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對於機關的檢驗診斷、調查及處置,如果有拒絕、規避或妨礙。」違者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居家隔離」防疫追蹤系統經實際運行尚有誤報及遲報問題,誤報部分警方可到場確認排除,遲報部分將透過市警局向NCC反映排除技術障礙。

桃園市長鄭文燦市長5日在市政會議中裁示,違反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將從嚴處罰,警方則籲請民眾目前是防疫非常時期應遵守相關規定,如違反居家隔離及檢疫規定者,最高可從嚴懲處15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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