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湖1億元頂樓豪宅屋主控訴,樓上泳池活動聲響像拍籃球,室內測得低頻噪音逾40分貝。(AI協作圖/記者董美琪製作,經編輯審核)
記者董美琪/綜合報導
台北市內湖區一處每戶總價逾1億元的頂樓豪宅,因屋頂設有游泳池引發噪音爭議。林姓與洪姓兩名23樓屋主主張,只要有人在泳池木棧板行走,或於泳池內踢水、打水、跳水,室內客廳與主臥即出現類似在樓上拍打籃球般的重低頻噪音,嚴重干擾生活,影響身心健康,向建商提起民事求償。台灣高等法院二審11日宣判,認噪音屬實,判決建商應各賠償林女與洪女523萬2340元,合計1046萬4680元。全案仍可上訴。
林女與洪女指出,除泳池有人活動時產生噪音外,即使無人使用,室內仍可聽見機器設備低頻運轉聲。兩人表示,長期噪音影響身心,曾就醫並服藥,雖多次要求建商改善,惟問題未能排除,因而提告請求損害賠償。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曾到場勘驗,並委託鑑定。結果顯示,林女房屋主臥浴廁在泳池無人使用情況下,仍可測得設備低頻聲響,且分貝數違反現行噪音管制標準。一審據此判決建商應賠償林女200萬元、洪女160萬元。
建商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並送請中華民國震動與噪音工程學會鑑定。鑑定結果顯示,房屋臥室測得低頻噪音超過40分貝,高於該地屬「第三類噪音管制區」日間低頻噪音37分貝標準。高院認為,噪音已影響居住安寧,兩名屋主受有非財產上損害,依法得請求賠償,因此改判建商各賠523萬23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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