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24日)中工公司派大動作召開記者會,向過去中工配合的3家通路商提出刑事告發。(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項瀚/台北報導
中工、寶佳經營權之爭越演越烈。昨(24日)中工公司派大動作召開記者會,向過去中工配合的3家通路商提出刑事告發,今(25日)這3家公司發4大聲明回應,指昨日中工記者會的內容「與事實不符,誤導市場。」
《地產詹哥老實說》EP298/房仲開Uber、30億豪宅錢坑、土方之亂 記者公開「新聞沒說的真相」
中工、寶佳經營權之爭越演越烈,昨(24日)中工公司派大動作召開記者會,針對去年11月4日寶佳旗下大華建設公告之前中工股價異常爆量、大漲,提出質疑,並提出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1(內線交易)及第155條(操縱股價)的刑事告發,對象共有10人。
告發對象包括長龍、聯洲、全通3家公司負責人與相關經理人,以及鉅業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寶晶能源獨董林文鵬律師,以及寶佳前包商、璟都建設黃國明。
中工表示:「長龍、聯洲、全通3家為中工過去的委託書通路業者,熟悉中工股東會等相關事務,且在約去年10月左右不約而同『集體跳船』,解除與中工的合作關係,懷疑他們早就與寶佳互相接觸,甚至選邊站。」
對此,今(25日)長龍、聯洲、全通3家聯合發布聲明。
針對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記者會所提出與事實不符之指控,嚴正聲明如下:
一、本公司等與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會顧問服務,於114年5月29日中華工程114年度股東常會結束時即已履行完畢,此後本公司等與中華工程間未曾再延續原約或締結任何委任契約。中華工程所稱「合約存續期間利用職務知悉內幕消息並私下佈局」之說法,顯與客觀事實不符,並屬誤導性陳述。
二、中華工程另指稱本公司等於114年10月27日「突然通知終止長期委任關係」,亦與事實不符。於該時點雙方既無任何有效存續之委任契約,自無所謂「終止委任」之問題。
三、將已履行完畢之委任關係刻意包裝為仍在存續之契約,並據以對外提出指控,已造成市場重大誤解,並對本公司等之商譽與名譽權益造成損害。
四、本公司等長期以來均以誠信經營為根本,秉持專業與自律原則從事業務,並高度重視受託責任、商業秩序與市場信賴。對於維護公平透明之資本市場環境及健全公司治理機制,本公司等一向恪遵相關法令與產業規範,亦持續以審慎態度自我要求。
本公司等重申,絕無違反商業倫理、受託義務或《證券交易法》之行為,對於任何試圖以不實時間軸與錯誤事實框架誤導市場之行為,本公司等無法接受。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