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記者許凱彰攝)
記者周亭瑋/綜合報導
一名男子繼承父親市值900萬的房產,因無力負擔700萬房貸選擇售屋,原以為能就此解脫,卻遭國稅局課徵175萬元的房地合一稅。對此,退休理財顧問「R姐」廖嘉紅直言,許多人以為沒賺錢就不用繳稅,卻忽略了房地合一稅是看「帳面所得」,若不懂申報技巧,稅金恐吃掉最後的救命錢。
繼承房產揹700萬房貸!他賣屋驚覺「稅金要175萬」嚇傻
廖嘉紅指出,黃先生繼承房屋後,因現金流吃緊忍痛賣房,沒想到國稅局的稅單讓他面臨二次傷害,竟要繳高達175萬的房地合一稅。
她表示,房地合一稅的陷阱在於,民眾常誤解「有賺才課」,實際上若申報方式錯誤,即便賣房後的餘額不多,仍可能面臨高額稅賦。而黃先生原先被核定的175萬稅金,主要源於不了解「非自願性出售」與「額外負擔扣除」的法律保障。
稅金從175萬變29萬! R姐揭兩大關鍵
針對這類「撐不住」而賣房的情況,廖嘉紅強調,有兩大關鍵能合法節稅。首先是「稅率問題」,財政部已公告,若繼承房產因無力負擔房貸而被迫出售,即使持有未滿5年,稅率可從35%降至20%的非自願稅率;其次是「所得扣除」,繼承時的房貸餘額若超過房屋現值,該差額可視為「額外負擔」從所得中扣除。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記者劉維榛攝)
公式算給你看:善用「額外負擔」稅金直接少8成
廖嘉紅以黃先生的個案進行試算,揭露稅金如何從百萬降至幾十萬的關鍵。她指出,若將房屋以900萬元售出,扣除繼承時的土地房屋現值與物價調整後的取得成本約430萬元,以及3%的法定費用約27萬元後,最關鍵的步驟在於扣除「額外負擔」。
所謂額外負擔,是以房貸餘額700萬元減去繼承時的現值400萬元,所得出的300萬元差額。
這項「額外負擔」在計算所得時,具有強大的節稅效果。經過精算,該案的課稅所得從原本的高點降至143萬元,再搭配「非自願性出售」適用的20%稅率,最終稅額僅需繳納約28.6萬元。
相較於最初因不懂法規可能被課徵的175萬元重稅,透過正確的申報方式與公式套用,稅金總額直接省下超過八成,讓賣屋求生的救命錢得以保留。
專家提醒:有貸款的房子可能是「負債」
最後,廖嘉紅也不忘提醒,「繼承前」應先評估房貸與房價的比例,因為有重型貸款的房子在法律制度下,不一定是資產,甚至可能變成負擔,所以出售前一定要先精算稅務,並確認是否符合「非自願出售」資格,避免賣屋後才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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