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政部:8月起新建大樓屋頂要強制裝太陽能,成本只占建築費約0.3%。(圖/內政部,下同)
記者董美琪/綜合報導
大型建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將於8月上路,外界關切是否會反映在房價上。內政部表示,以目前估算成本來看,對整體建築造價影響極低,難以成為房價上漲的理由。
內政部9日在部務會報後召開記者會,政務次長董建宏指出,為推動台灣2050淨零排放目標,政府持續深化近零碳建築政策,透過導入屋頂光電、提升建築能效、揭露能源資訊及延長建物壽命等措施,逐步建立兼顧環保與經濟的發展模式。

設置規範 每20平方公尺配置1瓩
在太陽光電推動方面,內政部已與經濟部共同發布「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新制將自今年8月1日正式施行。未來凡新建、增建或改建,且建築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的建物,需依規定每20平方公尺配置1瓩的光電容量。官方預估,每年可新增約66萬瓩裝置容量,至2030年累積減碳量可達約319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占住商部門減碳目標超過三成。
成本評估 建置費約占造價0.3%
針對外界關心的成本問題,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長王榮進說明,依能源署估算,每瓩太陽光電建置費用約3萬8800元。若以1000平方公尺建物配置50瓩容量計算,總投入不到200萬元。相較於同面積、約10層樓建物動輒7億至9億元的造價,光電設備費用僅占約0.3%。
約12年可回本並產生收益
王榮進指出,光電系統約12年可回收成本,之後將轉為穩定收益來源,並可挹注大樓管理基金,支應後續維護開銷。
內政部:不應轉嫁成本到房價上
董建宏強調,整體設置費用對建商而言負擔有限,若以此作為調漲房價的理由並不合理。他也提到,光電優先供應公共用電,有助降低住戶電費支出。
此外,光電發電所產生的綠電憑證收益,將回歸社區管理基金並專款使用。依能源署推估,每年可帶來約60萬至70萬元收入,而維運費用約12萬元,整體效益相當可觀。

在制度面上,內政部也規劃與環境部合作,推動「建築延壽碳權」機制。透過既有建物進行節能改善與設置光電設備,可取得碳權,並作為維運資金來源,提升民間參與意願,同時建立建築碳資產化制度,促進綠色金融發展。
董建宏表示,未來將與環境部共同研議老舊建築延壽的碳權計算方式,待相關公式確立後,可望引入企業以ESG模式購買碳權,減輕住戶負擔,同時協助企業取得符合國際標準的碳權或綠電憑證。
王榮進補充,3月26日已拜會環境部長彭啓明,後續將由建研所提出老宅延壽碳權方法學,並交由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審查,期盼盡快讓民眾能申請相關碳權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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