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民眾申報房地合一稅的重購退稅時,明明裝修單據、發票、金流、房屋前後照片全都備妥,卻還是被國稅局盯上。(圖/記者陳筱惠攝)
記者陳筱惠/台中報導
申報房地合一稅的重購退稅時,明明裝修單據、發票、金流、房屋前後照片全都備妥,卻還是被國稅局盯上,近期一名台中屋主就遇到讓「像鬼故事」的稅務查核經驗,甚至被要求說明勞健保及就醫地點等生活軌跡。
《地產詹哥老實說》EP322/卡位三鶯線變荒野求生? 在地直指:2站CP值最高
申報房地合一稅時的重購退稅,除有新舊房地完成移轉登記,必須在2年以內的限制外,還有買賣前後均不能有出租、營業或執行業務的使用紀錄。且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必須在該房屋辦妥戶籍登記並實際居住。
金華地政士聯合事務所分享,一名屋主原本申報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自認資料準備得相當完整,包括裝修估價單、發票憑證、金流往來,以及裝修前後照片等。沒想到,查核時間一拖近1年,承辦人員最後要求屋主親自到場說明,理由之一竟是調閱到她的勞健保相關資料,發現她多數就醫紀錄並不在台中。

▲居住事實與生活軌跡不重疊,如果只從單一生活紀錄判斷,很容易與實際居住情況產生落差。(圖/記者陳筱惠攝)
原來,屋主的工作地點在彰化,雖因孩子就學因素搬到台中居住,但因原居彰化家中的長輩需要照顧,因此她仍會在下班後留彰化探望長輩,再通勤回台中家。
金華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楊允瓏表示:「最讓屋主感到無奈的,就是居住事實與生活軌跡不重疊,如果只從單一生活紀錄判斷,很容易與實際居住情況產生落差。」
楊允瓏建議,對於申報自住優惠或重購退稅的屋主而言,真正重要的是能否提出足以支持「實際居住」的客觀證據。因此,除戶籍資料之外,水電瓦斯使用紀錄、裝修紀錄、家具家電進場、日常生活消費,以及其他可以佐證生活重心的資料,都可能成為說明居住事實的輔助證據。
尤其是工作地點與房屋所在地不同的民眾,更應該提前保留生活軌跡。例如通勤相關的ETC紀錄、停車費、交通票證、包裹或帳單寄送地址,以及社區管理或鄰居等可以佐證居住情況的資料。

▲將未成年子女分散設籍的多屋家庭,還須留意設籍子女的年齡。(圖/資料照)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