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工粉塵飄,鄰居鞋子受損,管委會因而拒絕退裝修保證金,最後以1萬元和解。(圖/住保會提供)
記者項瀚/綜合報導
某華廈社區1戶人家進行裝修,裝修前依管委會規定繳納裝修保證金,不過粉塵還是弄髒了鄰居的4雙鞋,管委會拒絕退還裝修保證金,最終室內設計師以1萬元與鄰居達成和解。對此專家建議,設計師應在裝修前超前部署做1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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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保會收到一起裝修保證金爭議案,設計師表示:「承攬案件為傳統華廈,依管委會規定屋主繳納裝修保證金後,分別在1樓梯廳、電梯、裝修戶當層樓層鋪設地板保護工程,但住戶在走廊中堆放私人物品包括櫃子、鞋子等物品,住戶未移除的情況下,僅作部分地板保護工程。」
而在裝修完工後,裝修戶要向管委會申請裝修保證金退還,遭到管委會拒絕,原因是「施工粉塵造成鄰居物品損壞,暫時無法退費,建議裝修戶先和鄰居進行溝通,無法達成共識,由設計師出面和鄰居協商。」
設計師說明:「協商當天,鄰居指出放在櫃子上的4雙鞋子受損嚴重,希望設計師要負起損害賠償責任,雙方後續協商達成以現金1萬元補償住戶損失,並簽下和解書,日後不就此事提起其他賠償及放棄民刑事請求權。」

▲設計師說明,鄰居指出放在櫃子上的4雙鞋子受損嚴重。(圖/住保會提供)
針對此案,住保會顧問吳翃毅建議:「設計師可事先告知管委會相關法規,清空走廊,一方面為社區安全設想,一方面也能進行保護工程,避免衍生其他爭議。」
誠驊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馮如華表示:「裝修保證金原則上應由住戶即屋主,負繳納的義務,而非由裝修公司代繳。」
馮如華認為:「裝修保證金主要是用以維護社區的公共空間,若因施工造成毀損,即可用這筆費用來維修。至於鄰戶私人物品因施工毀損,是否得扣除保證金,應視各社區具體規定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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