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台灣賭博電玩行賄案 員警等9人重判、2業者獲緩刑

▲南台灣大型賭博電玩集團長期行賄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員警及公務員案,台南地院將受賄員警史旺盛等人重判。(圖/記者林悅攝)

▲南台灣大型賭博電玩集團長期行賄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員警及公務員案,台南地院將受賄員警等人重判。(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南台灣大型賭博電玩集團長期行賄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員警及公務員案,台南地院15日宣判,將受賄員警史旺盛等8人及約僱人員陳清錤,以收受賄賂等罪重判5年2月至16年6月不等,業者謝政家判刑2年、薛煌判刑1年,2人均獲緩刑。

判決書指出,前台南市永康分局永信派出所警員史旺盛,收受賄賂罪,共28罪,各處有期徒刑10年6月,均褫奪公權4年;又犯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消息罪,處有期徒刑7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5年6月,褫奪公權4年。

前高雄市鳳山分局偵查隊偵查佐王俊哲,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5年2月,褫奪公權3年;前台南市警三分局偵查隊小隊長盧天道,收受賄賂罪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11年6月,均褫奪公權4年,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4年。前台南警三分局偵查隊小隊長陳瑋澤,收受賄賂罪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11年2月,均褫奪公權4年,應執行有期徒刑11年6月,褫奪公權4年。

前高雄市鳳山分局偵查隊偵查佐朱鎮坤,收受賄賂罪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11年6月,均褫奪公權4年,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4年。前高雄市岡山分局偵查隊偵查佐林正煌(於101年2月20日調往高雄市旗山分局)收受賄賂罪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11年,均褫奪公權4年,應執行有期徒刑11年4月,褫奪公權4年。

前屏東縣警察局保防科股長黃群凱,收受賄賂罪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5年6月,均褫奪公權3年,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10月,褫奪公權3年。前屏東縣屏東分局社皮派出所警員胡昆忠,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11年,褫奪公權4年;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應執行有期徒刑11年1月,褫奪公權4年。

前台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工商行政科約僱人員陳清錡,犯藉勢勒索財物罪共4罪,應執行有期徒刑16年6月,褫奪公權4年。被告等人犯罪所得沒入。

電玩業者謝政家,犯賭博罪共10罪各科罰金3萬元、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共66罪,罰金部分應執行罰金新台幣25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1日,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2年。罰金及有期徒刑部分均緩刑5年,並應於判決確定日起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罰金新台幣60萬元,褫奪公權2年。

電玩業者薛煌共同犯賭博罪、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共18罪,各處有期徒刑6月,均褫奪公權1年,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罰金及有期徒刑部分均緩刑2年,並應於判決確定日起六個月內,向公庫支付罰金新台幣20萬元,褫奪公權1年。

法官認為史旺盛、王俊哲、盧天道、陳瑋澤、朱鎮坤、林正煌、黃群凱及胡昆忠等人職司犯罪調查,依法均有取締查緝賭博性電玩之職責,原應戮力從公,忠實執行法律所賦予之任務,竟貪圖個人私利,明知謝政家所經營如二王城等電子遊戲場有非法從事賭博情事,卻未嚴守份際,違背職務而不為舉發,反收受賄賂,且被告史旺盛更有洩漏電子遊戲場有遭檢舉之訊息予他人,使人民喪失對於國家公務機關公正執法之信賴,嚴重破壞公權力執行之威信,被告胡昆忠於退休後竟隱匿其退休事實仍向謝政家收受賄款;被告陳清錤身為台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工商行政科約僱人員,未能誠實清廉,反利用電子遊戲場業者擔心受稽查、裁罰之心態,憑藉其身為稽查員之權勢,向謝政家、薛煌強索財物,牟取不法利益,嚴重破壞人民對於國家公權力之信賴,且犯後均否認犯行,依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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