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客操作實登從高改低報!內行人勸:條件再好都別接受

▲▼買房,房貸,房子,置產,房地產。(圖/pixabay)

▲投資客為躲避房屋交易稅,相較以往高報的作法,房地合一2.0上路後,市場出現多起低報案例。(示意圖/pixabay)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實價登錄上路後許多稅制政策皆圍繞此體系運作,卻也屢傳有心人士虛報登記,先前傳聞中多是「高報」提高貸款金額、拉抬區域行情,但房地合一2.0上路後,近日傳出部分賣方以「低報」進行躲稅,住商不動產企研室經理徐佳馨指出,此作法對買方風險極大,建議不要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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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士施淑慧指出,以往實價登錄高報多見於投資客買方,作法上常將仲介服務費、裝潢等費用灌入價金,而房地合一2.0稅制上路後,又因投資客賣方想降低短期交易的稅金,改以低報成交金額、降低揭露買賣差價(獲利)的作法,通常都以現金與買方協調補足差額,並輔以降價增加誘因。

施淑慧分析,買賣差額低賣方所負擔的稅金自然降低,但買方未來若要賣屋,就得承擔更高的稅基,依現行6年稅制,自用滿6年出售,享有400萬免稅額、10%稅率,這部分也成為投資客說服買方配合的說法,「住6年就沒差了」。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經理徐佳馨指出,低報實價登錄讓買方承擔風險,奉勸條件再好都不要接受。(圖/記者陳依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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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佳馨指出,只要在市場中頻密短期交易的人都會被國稅局盯上,一旦被查覺有異,免不了得遭遇一陣「詳細檢查」,以買方來說,若配合賣方低報實價登錄,部分買房成本無法減稅,若在6年內交易又差更大。

根據統計,台灣民眾自住普遍在7~15年間,但「事事難預料」,徐佳馨奉勸民眾即使自住,也不要接受賣方這種要求,且就算對方藉免稅額,以現金補足差額,贈與無關係人也得向國稅局交代。

徐佳馨表示,以現金補足交易差額的做法,以往多出現在預售屋換約,其中的3大原則「現金、小額、買賣雙方資訊不對等」,讓過程具相當隱蔽性,國稅局在較難追查下,有時還會直接向買方函詢實際成交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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