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樓以上擬限期成立管委會 全台8506棟無管大樓當心挨罰

▲▼ 房市空景           。(圖/記者林裕豐攝)

▲北市有3803棟大樓沒有成立管委會。(圖/記者林裕豐攝)

記者林裕豐/台北報導

高雄「城中城」大火造成多人死亡,內政部研擬《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法,限期成立管委會,首先鎖定7樓(含7樓)以上老舊大樓,限期1年內成立管委會、否則開罰所有權人6到30萬元,根據統計,全國7樓以上未報備成立管理組織的老舊大樓,以北市最多,共有3803棟,專家分析,地方政府造冊稽查後,老華廈大樓設備維修等支出都會明顯增加,未來的管理費和租金可能也會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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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城中城」大樓火警,傷亡慘重,內政部調查發現,「城中城」在1981年以前建造,未成立管理委員會,沒有落實安全管理。

為避免憾事重演,內政部研擬《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法,針對1995年6月29日條例實施以前,已取得建照或興建完成的老舊危險建築物,強制成立管委會等管理組織,每案擬補助上限約30萬元,

根據內政部調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實施前已取得建照、興建完成的7層以上老舊危險大樓有1萬8195棟,其中9689棟已成立管委會,8506棟未成立。以區域來看,台北市3803棟最多,占六都比重近5成;若以管委會報備率來看,北市4成不到,其餘五都均超過5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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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造冊稽查後,老華廈大樓設備維修等支出都會明顯增加,未來的管理費和租金可能也會提高。(圖/記者林裕豐攝)

台北市建管處發言人鄭大川表示,將持續輔導協助老舊公寓大樓成立管理組織,並提供消防滅火、逃生避難設備之修繕補助。

鄭大川進一步說明,過去中央要求至少16樓以上納入公安申報範圍, 台北市在2014年就己要求11樓以上申報, 這2年規畫先降到8樓以上, 原預計2023年實施, 因應「城中城」事件, 預計在明年實施,看執行情形,再規劃往下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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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表示,舊公寓華廈因缺乏管委會,住戶意見統整不易,最常見的就是梯間電燈壞了無人維修,鞋櫃雜物亂放,逃生動線受堵,消防器材滅火器過期沒有更新,這些都是居住安全的隱憂,勢必要透過政府強制要求,才能讓用戶正視這個問題,而造冊稽查後,近期設備維修等支出都會明顯增加,未來老華廈大樓的管理費和租金可能也會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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