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怨社宅「看得到租不到」 高雄將取消家庭年所得上限

▲▼社宅,高雄,陳其邁,資格,家庭年收入上限,租金。(圖/高雄市都發局提供)

▲高雄近2年加快社宅規劃、興建腳步,「凱旋青樹」就將於9月完工啟用。(圖/高雄市都發局提供)

記者陳建宇/高雄報導

高雄市近2年加快規劃社宅的腳步,目前規劃、發包、施工中的社宅逾1萬戶,不過許多人表示數量之外,租金的合理性也需要調整,高市府近日則啟動社宅出租辦法的修法程序,取消家庭年所得115萬元上限,只要家庭平均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在3.5倍以下就具備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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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不論自辦,或是與中央住都中心合作,已規劃、發包、興建中的社宅數量逾1萬500戶,且有許多都是位於精華區段,如亞洲新灣區、河堤社區、中都重劃區等,對民眾來說吸引力相當足夠。但即便量體足夠,對有需求的人而言,更看重的是到底有沒有資格申請,因此高雄市都發局近日啟動社宅出租辦法修法程序,預定8月底完成修法,而這次修法的2大個重點,就是放寬家庭年所得水準資格限制,以及簡化申辦程序。

▲為了讓更多有需求的民眾可申請社宅,高市將取消家庭年所得上限條件。(圖/高雄市都發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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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都發局局長吳文彥表示,現行的社宅申請資格必須同時符合家庭年所得,低於當年度50分位點(2021年為115萬元),且所得總額按家庭成員人數,平均每人每月不超過最低生活費3.5倍(5萬467元)。

由於2個條件都必須符合,條件較為嚴苛,恐排擠到年輕育兒有實際需求的家庭。吳文彥舉例,若育有1個小孩的雙薪家庭,家庭年所得為120萬元,家庭成員3人,平均每人每月所得3.3萬元,低於最低生活費的3.5倍,但因年所得已超過115萬元上限無法申請。因此,修法將取消50分位點的上限,僅保留平均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3.5倍以下,讓更多年輕育兒家庭受惠。

此外,現行申請流程是先抽序位籤,再進行資格審查,但考慮到序位在前者未必符合資格,對資格符合但序位在後的申請者較不公平,因此也參考其他縣市作法,將修法調整申請流程,改為先資格審查通過後,再進行抽籤,並依序位看屋選戶。

另外,現行租金訂定僅考量成本效益、市有財產規定及不動產估價結果,未充分反映市場行情,為避免落差過大,市府將修法增訂,須參酌民間租賃市場行情,以擴大租金查調樣本數,訂定民眾合理可負擔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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