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帶看先收100元「不簽約就不退」 律師勸:已違法

▲▼租屋廣告看板,售房廣告,房市,房價,房地產,民眾觀看租屋廣告資訊。(圖/記者季相儒攝)

▲民眾租屋前都會先看屋,但現在竟然有房東連帶看都要收費。(示意圖/資料照片)

記者陳建宇/綜合報導

房東帶看也要付費?有民眾在「爆料公社」上發文指出,自己想租屋約房東看屋,沒想到房東竟然要求先匯100元,若簽約就退還,沒簽約的話則不退,引發網友熱烈討論。對此,律師表示,該房東的行為已經違法,但最好的辦法,還是不要去看這個房東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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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租屋族相當多,房東各種獵奇的要求也愈來愈常見,近期就有民眾在「爆料公社」發文指出,自己找租屋處時跟房東約看屋,沒想到房東竟然要求先匯100元,理由是「以前被其他人晃點過」,而且這100元要確定承租簽約才會退還,否則就會沒收,更揚言「收到100元才會出門,如果不要那就沒緣分」。

▲民眾在「爆料公社」PO文表示,有房東帶看就要收100元,沒簽約還不退還。(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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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一出立刻引發網友熱議,就有網友表示這是「收門票的概念」,也有網友指出「1天看個5~6組,1個禮拜就有4200元,1個月就有萬把塊了」。

立中律師事務所律師鍾夢賢表示,姑且不論金額大小,這位房東要求看屋要先匯款的行為,已經違反《民法》第247條之一第二款「加重他方當事人之責任者」,該部分約定無效,這種案例在法院判決也會被判無效,於情於理都說不過去,建議民眾遇到這類房東,最好的方式就是捨棄,改看別的房子。

信義房屋永豐瑞隆店主任李銉榛表示,房東帶看收費的案例很少聽到,推測房東應該是想藉此篩選客戶,不過想利用這種方式挑選租客,很可能會造成反效果,導致民眾連看屋都不願意,更遑論出租,若房東不希望因為帶看而奔波,其實也可以將物件委託給房仲,既可省去帶看的麻煩,有仲介在其中當作雙方的橋樑,溝通也會更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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