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交屋驚見電費「75%繳給公設」 網怒:都建商在用不合理!

▲▼房市,新案,房產,新建案,買房,購屋,看房,臥室,預售屋,房價。(圖/記者賴志昶攝)

▲民眾若購買預售屋,除需注意房價、貸款成數等問題外,也需精算入住後的其他成本。(示意圖/記者賴志昶攝)

記者賴志昶/綜合報導

剛交屋入住新屋,卻得負擔數倍以上的公設電費?一名網友於《mobile01》上抱怨,他剛交屋後,個人戶用電每月僅不到100元,但要額外負擔600餘元的公設電費,「這合理嗎?」。專家分析,此費用通常由建商負擔,但若真遇此情況,只能咬牙等管委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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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bile01》居家板先前有網友反應,近期購得一戶預售屋,目前已交屋2個月,日前收到帳單,由於管委會尚未成立,所以無須繳管理費,但電費卻相當驚人,「我們的個別用電費用不到100元,但公電居然要600多,合計約800元。」換算此戶每月電費中,有約7.5成都繳給公設。

這位網友認為,「建商在交屋這幾個月,所有大公小公的電,一直24小時的給他在用,多半是廣告性質,而電費要住戶來繳,這合理嗎?」

▼有網友抱怨,剛交屋時,竟有大部分電費都繳給公設。(圖/翻攝自《mobile01》)

對此,大家房屋企劃研究室副理郎美囡分析,建商一開始與台電協商電費計價時,大多是以用電契約量較高或最大來約定,在住戶入住後,如果是以最高契約容量來分攤,確實對一開始入住民眾負擔較大,但這部分通常會出現在管委會成立前的過渡期,且大多數都是由建商自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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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美囡建議,此類型先入住戶,可能由於社區戶數較少,因此一開始公設電費需自行負擔,僅能咬牙等到有較多住戶交屋,且管委會成立後,再由社區一同以管理費的方式分擔費用。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購買預售屋時,除需注意頭期款、房貸利率等基本數字外,也需特別注意入住時所產生的成本,例如若是戶數較少的社區,就需負擔較多的管理費用、公設電費。一般而言,北市每坪管理費用約每坪90元以上,新北市社區則在每坪60~7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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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有部分社區在管委會成立後,就算是小社區也會有些「小撇步」來省下管理費或電費,例如冬天時大廳或公設不開冷氣、調整物業公司排班、晚上不設管理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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