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單VS.黃牛票」合法性不一 網紅批:法律用來控制社會底層 

▲▼ 預售屋看屋照,帶看照           。(圖/記者陳筱惠攝)

▲高房價一度成為十大民怨之首,政府也痛惡短期投機行為 。(示意圖/記者陳筱惠攝)

記者項瀚/綜合報導

「有錢人買幾間房再加價賣,叫合法投資房地產;沒錢的人買幾張演唱會門票轉賣,叫非法黃牛。」一系列的有錢與沒錢對比貼文一出,被網友讚爆。房仲則表示,高房價一度成為十大民怨之首,政府也痛惡短期投機行為,像是去年7月就已禁止紅單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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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網路紅人粉專「聞氫哥」的一篇臉書貼文,以「法律的作用是用來控制社會底層」為主軸,闡述:有錢人買幾間房再加價賣,叫做合法投資房地產;沒錢的人買幾張演唱會門票轉賣,叫做非法黃牛。另外,貼文還提到,有錢人包養365天,叫做合法風流情趣;沒錢的人包養1小時,叫做非法嫖客。

貼文一出,被網友讚爆,也有人補充提到:「有錢的外遇叫小老婆;沒錢的外遇叫小三。」而關於貼文第一條房地產的比喻,也讓網友產生共鳴,留言提到「對啊!到底為啥炒房不犯法?」

東森房屋研究中心經理葉沛堯表示,不動產作為具有流通性的資產之一,在自由市場中,的確不排除會出現投資、甚至投機的情形,但也不能因此把所有金額較大、數量較多的不動產買賣移轉污名化。另外,不動產交易也並非任何行為都屬於合法,像內政部去年7月就已「禁止紅單轉讓」,以遏止市場的炒作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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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去年7月就已「禁止紅單轉讓」,以遏止市場的炒作氛圍。(示意圖/記者陳凱力翻攝)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過去高房價一度成為十大民怨之首,顯示民眾也不喜歡房價大幅上漲,政府也痛惡短期投機行為,不斷祭出政策希望杜絕這類炒作,尤其高房價遲早會變成一種社會問題,加深貧富差距,一旦被激化,可能又有下一波的打房政策出爐。

至於貼文提及的黃牛票,周延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周念暉表示,黃牛販賣包含車票、演唱會、遊樂園等票證牟利,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規定,可以處以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1萬8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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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念暉補充,若購買大量台鐵車票來當黃牛票出售,根據《鐵路法第65條》規定,更可以處以每張車票價格之5~30倍罰鍰。另外,若是黃牛業者大量用不實或是他人的姓名資料來訂購票證,更有可能構成偽造文書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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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氫哥原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