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路透天騎樓不能停車? 公部門、律師說法成世紀之謎

▲▼騎樓,透天,產權,停車,檢舉,開罰,自治條例。(圖/記者陳建宇攝)

▲臨路透天的騎樓到底能不能停車,公部門及律師都沒辦法給出準確答案。(圖/記者陳建宇攝)

記者陳建宇/高雄報導

自家門前的騎樓到底能不能停車?這個問題困擾許多屋主,畢竟騎樓地的產權是在自己名下,停車似乎理所當然,但又有人因此被檢舉罰錢,然而在法規上對於騎樓能不能停車也是模稜兩可,主管機關說法也莫衷一是,讓屋主非常頭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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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式的臨路透天常常會規劃騎樓,雖然產權屬於屋主,但是否能停車卻沒有準確的答案,常常有透天屋主抱怨,自己的車停在自家騎樓,卻被人檢舉還開罰單,質疑「明明是我的土地,為何不能停車」?

高雄市工務局建管處副處長曾品杰表示,按照目前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騎樓被認定為人行道,必須以供人通行為主要目的,因此不能停車,但透天厝的騎樓屋主,往往會把自家車輛停放在騎樓,真要說違法也不見得,有很大的模糊空間,不過一般若要針對特並路段騎樓停車開罰,主管機關通常會先公告,只是認定的問題就要看交通局或警察單位了。

▲騎樓最初設計的目的是供行人通行,若以此觀點來看應該不能停車。(圖/記者陳筱惠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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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何曜男則表示,目前騎樓到底能不能停車仍無法用「一刀切」的方式判定,但若考慮到最初設計騎樓的目的是因為台灣多雨,要讓行人能有避雨的空間,其實理論上就不應該停車。

對此,高雄市議會也提出《高雄市騎樓管理使用自治條例》,並經三讀通過,只要送中央備查通過後就能實施,該條例將騎樓分為4類。第一種是公告完全公眾使用,就只能作為人行通道,第二種是公告商圈自治條例刑,例如新堀江商圈,第三種是公告1.5公尺有限度通用型,這類騎樓只要保留1.5公尺供行人通過即可,第四種則是未公告型,可依照日後的發展或需求調整變更。

只不過這自治條例,似乎沒辦法解決一般屋主自家騎樓能不能停車的困擾,也只能等相關單位盡快討論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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