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樓、華廈、公寓都應成立管委會 。(示意圖/ET資料照)
記者項瀚/台北報導
「社區沒有管委會真的虧大了!」最新一集《地產詹哥老實說》邀請景文物業管理機構董事長郭紀子,闡述管委會成立的條件與流程,此外也分享若社區沒有管委會,將發生哪些「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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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紀子表示,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除了透天,任何大樓或公寓都需成立管委會,但該法令是在1995年頒定,至今不到30年,因此目前有許多社區仍無管委會。
郭紀子表示,若僅靠鄰居輪流等方式管理社區,相關決議皆不具有法令效益,且由於制度不健全,還可能衍伸出秩序混亂、財務不公開、硬體年久失修、社區被特定人士把持等問題。
▲郭紀子指出,社區若無管委會,就不能進行開戶。(圖/翻攝自地產詹哥老實說)
此外,社區若無管委會,就不能進行開戶,住戶們的錢只能放在私人帳務。郭紀子分享1案例,有個屋齡近40年的老社區,經過10多年努力,住戶們好不容易存了400~500萬元要更換電梯,但卻發現錢都不見了。結果是這戶頭的所有人去世,兒子們作為合法遺產分掉了。
另外,若社區沒有管委會也不能申請政府的相關補貼。郭紀子說,這些補助林林總總加起來其實不少,例如外牆拉皮、耐震補強、整建維護、社區綠化等等,「所以社區若沒有管委會真的虧大了!」
▲若社區沒有管委會,將不能申請政府的相關補貼,包括外牆拉皮。(示意圖/記者項瀚攝)
那麼該如何成立管委會?郭紀子說,新建案的部分在取得使照後,並達1/2過戶比例後3個月內,起造人有義務招開第一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以成立管委會。若該次發生流會、決議無法達成等等,起造人也應協助重新招開。
至於中古社區,郭紀子說,需由2位以上區分所有權人(持有該社區產權的人)推舉1位區分所有權人擔任召集人,並公告10日生效。再來,第一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需達2/3區分所有權人、持有坪數比例出席2個條件。
舉例來說:9戶需出席6戶、900坪需達600坪,該會議才得以開啟。接著,會議中的決議需達3/4比例同意,完成社區規約後送交主管機關,管委會正式成立。
另外,郭紀子補充,若某項決議無法達成3/4同意,就相同議題可重新召集,那麼就只需1/5比例出席,並只需經1/2同意。不過,這樣等於只有1/10同意,民意基礎頗低,因此屬於「假決議」,還需經過後續的相關條件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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