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實用? 自住客買房跳過「帶租約物件」

▲▼賣房,租約,空屋,需求,學區,百貨,租客,外商,高科技,信義房屋,住商不動產。(圖/記者陳建宇攝)

▲若買方是以自住為目的,空屋就會比較好賣。(圖/記者陳建宇攝)

記者陳建宇/高雄報導

住宅型的房子要賣,究竟是空屋比較好賣?還是帶有租約更好賣?房仲專家表示這要視買賣雙方的屬性而定,若買方是自住型客戶,當然空屋才好賣,但若買方是想投資收租,那麼帶有長期穩定租客的房子就更受青睞,特別租客是外商、高科技業,物件更是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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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若是店面產品要出售,除非買方是要買來自用,否則絕大多數都會希望是帶租約出售,省去找租客的麻煩,不過住宅產品性質較不同,專家就分析,不同屬性的買方及賣方,是否帶租約出售也會產生加減分效果。

信義房屋仁武店專案經理任柏愷表示,以買方角度來看,若屬於自住型的買方,當然是以找空屋優先,看屋不需要遷就租客的時間,完成買賣流程後就能入住。但若買方屬於投資、置產族群,那麼帶租約的房子相對就比較受青睞。

不過任柏愷指出,有些具投資性質的買方,其實不喜歡買帶租約的房子,他說:「這些特別的族群,買房之後會重新包裝、整理物件再出租,利用不同風格創造租金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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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商不動產鳳山文山加盟店店長鄭啟峰表示,從賣方的角度看,如果希望房子可以盡快賣掉,空屋當然是首選,但若賣方不缺錢,甚至希望每個月有穩定的金流,那麼先出租,再慢慢找買家,就是較適合的選項。

▲百貨商圈或學區因為租客來源穩定,帶租約的物件也受歡迎。(圖/記者陳建宇攝)

鄭啟峰指出,特別若物件位於學區或百貨商圈,具備穩定的承租方,像這樣的房子通常就很好賣;若租客身份較特殊,如外商、高科技產業等,即便帶租約也很好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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