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房東、無良包租業者OUT 租賃法2新制畫重點

▲▼租屋廣告看板,售房廣告,房市,房價,房地產,民眾觀看租屋廣告資訊。(圖/記者季相儒攝)

▲立法院今(12日)三讀通過《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示意圖/ET資料照)

記者項瀚/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12日)三讀通過《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有2大重點。首先,未來包租業轉租案件,都要強制實價登錄,租金行情更透明,消費者不用再擔心被無良業者坑錢。第二,所有的租賃個案都納入消保法,租屋人若遇到糾紛,可向消保官投訴,房東無法再找藉口脫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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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三讀通過《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政部代理部長花敬群表示,這次修法增訂包租業的轉租案件,都要納入申報實價登錄,讓租屋資訊揭露更透明。第二,也明定住宅租賃契約全面適用消保法規定,以保障租屋權益。

台北市租服公會理事長陳柏勳表示,本次修法通過,要求全數轉租案件都得申報實價登錄,對包租業者而言,可能會增加不小的工作量,但可讓租賃市場的價碼更透明,絕對是件好事,期盼未來政府可做到全面性的揭露,而不是僅侷限在包租業上。

香港商匯泓不動產副總經理吳懿倫也樂見本次修法,「以前沒有強制揭露的時候,部分黑心廠商可能為賺取更多租金,會把條件一樣的物件,以不同的價格承租;而未來實價登錄價格透明,消費者可自行上網比價,再也必擔心被無良業者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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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實價登錄價格透明,消費者可自行上網比價,再也必擔心被無良業者坑錢。(示意圖/ET資料照)

另外有關「明定住宅租賃契約全面適用消保法規定」,陳柏勳解釋,過去的租賃個案,是否屬於「消費行為」的定義相當模糊,很多民眾遇到了租屋糾紛,向消保官投訴,但最終房東都以「無反覆出租,並非消費行為」而逃過一劫。現在修法通過,所有租賃個案都可向消保官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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